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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06 | 来源: 加西网 | 有152人参与评论 | 专栏: CERB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部分申请加拿大紧急救济金(CERB)的加拿大人突然被要求在12月31日之前偿还全部款项,原因是申请中没有清晰提及过的一项规则,这些人说收到税务局来信令人困惑,并且不公平。

据CTV消息,最近有领取CERB的人士收到税务局通知,要求他们退还领取的1.4万元补助金,理由是他们申报的总收入,不符合5000元以上收入的申请规例。
因为税务局称5000元以上收入是指净收入,而非未扣除开支的总收入。
“他们(税务局)改变了规则。”卑诗省居民洛格(Garth Loga)说,他是Courtenay的一名自雇承包商,他被迫关闭了33年的业务,目前正在出售卡车和工具以偿还突然出现的14,000加元。
他表示,自己最近接获税局通知,要他在12月31日或以前,偿还政府发给他的1.4万元CERB补助金。
因为疫情在3月创设的加拿大紧急援助金(CERB),合资格的申请人要证明过去一年的收入超过5000元,才可以每4周领取2000元的补助金。
税局最近向不符合资格的申请者追讨CERB,信件内提到,自雇人士申报的收入,所指的是净收入(net income),而非总收入(gross income)。
一些CERB申请人将自雇收入理解为他们的总收入,而不是净收入,并说CRA对此没有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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