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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08 | 來源: 綜合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不雅照 | 字體: 小 中 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壹名攝影師在南寧市鳳嶺兒童公園娛樂設施上為壹名女子拍攝不雅照,並發布到朋友圈,南寧市公安局鳳嶺派出所對贰人依法行政拘留。

2020 年 11 月 3 日,曾在故宮拍攝人體照片的攝影師王某,因販賣淫穢物品牟利,被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叁個月,罰款 5 千元的處罰。
心理專家:行為不可取
律師:行為涉嫌違法
心理專家表示,從內因來說,被拍攝者可能虛榮心很強,喜歡獲得他人的欣賞和贊賞,有極強的表現欲。從外因角度來說,網絡上存在這樣的男性群體,他們有這方面的獵奇心理,導致了這些不雅圖片的傳播。
還有壹個可能,因為利益。現在網上很多女孩子想出名,又沒有別的方式,就通過這種方式,有知名度了就直播帶貨,有人打賞等。
《法治最前線》欄目志願律師秦達輝表示,公眾場合拍攝不雅照的行為,有悖於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則,同時涉嫌違法。
故意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能會處以伍日以上拾日以下的拘留。
律師秦達輝同時表示,如果此事涉及到有團隊在背後操作,將這些不雅圖片在網絡上傳播,可能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
達到壹定的點擊量,或者注冊會員達到贰百人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在壹萬元以上,根據《刑法》第叁百六拾叁條的規定,以謀利為目的的、傳播淫穢物品的,處叁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情節嚴重的,處贰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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