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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10 | 來源: 加西網 | 有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CERB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上周加拿大稅務局發出信件,通知可能不符合資格申請獲得加拿大緊急響應福利CERBR的人士,必須退還這筆福利。
根據加拿大稅務局的信件,符合資格的人士是在2019年或截止申請日期前的12個月需要有5,000元的淨就業收入(扣除開支後的收入)。
壹些加拿大人得知可能必須償還數千元的新冠福利後,感到震驚,指政府當初對CERB的資格要求不明確,沒有說清要求的是"淨收入"。
CRA鼓勵收到信件的加拿大人,在12月31日之前退還CERB,以免影響納稅申報。
收到信件的壹些人表示,稅局稱他們使用了包括支出在內的總收入,而不是淨收入。對於自雇人士,可能會包括和工作相關的手機賬單或完成工作所需的設備等費用。
根據CBC的報道,個人理財書籍的作者艾莉森·格裡菲斯(Alison Griffiths)震驚地發現,CRA沒有把這些費用計入她的總收入。

格裡菲斯為自己、丈夫和女兒(最近剛大學畢業並領取殘疾津貼)申請了CERB。
她指加拿大政府網站表示,根據每月2,000加元的補貼資格,她的家人每個人在過去12個月中都有至少5,000加元的自謀職業和/或就業收入。

特許專業會計師Pedram Nasseh也表示,他的辦公室壹直收到擔心被退還新冠福利的很多客戶的電子郵件、短信和電話,這些客戶收到了CRA要求退還CERB的來信。
這些人都非常恐慌,很擔心需要歸還這些早花光的錢。
多倫多星報報道,壹些自雇人士也收到當局要求退款的信件後極其震驚,都大叫不公。

會計師指這些申請CERB的人都認為總收入可以用來作為申請資格,因為政府沒有明確區分淨收入和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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