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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11 | 來源: 看看新聞Knews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不雅照 | 字體: 小 中 大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達到壹定數量的,或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注冊會員達到壹定人數的,可能需要承擔更加嚴重的法律後果。
廣西冠益律師事務所律師 雷水娟:這壹類的淫穢電子信息,如果實際被點擊達到1萬次以上,或者他的違法所得達到1萬元以上的,就有可能構成入刑的標准。可能會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那麼情節嚴重的,是可以處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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