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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12 | 來源: 加西網 | 有9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CERB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加國壹女子目前陷於困境,因為她被告知要在年底前償還18,500元的CERB緊急救濟金。
愛德華王子島(P.E.I.)麥克唐納(Christine MacDonald)說,她在叁月份提出申請之前,已盡壹切努力確保自己確實有資格獲得加拿大緊急救濟金(CERB)。

她是做家庭定制蛋糕業務,為婚禮和生日聚會訂購蛋糕,由於實施了COVID-19大流行限制生意處於停滯狀態。
這樣壹來,她的家庭只剩下丈夫的建築工作收入。
麥克唐納說:“我對我的丈夫說,如果我不符合條件,我是不會申請的。我進行了研究。”
她認為她有資格獲得CERB的資格,因為她在2019年獲得了超過5,000元的自雇收入。
因此,她提出了申請,並於4月16日收到了第壹筆付CERB款。她在2020年迄今的福利總計為$ 18,500。
但是11月26日,麥克唐納收到了加拿大稅務局(CRA)的來信,稱她實際上沒有資格,因此她必須償還她收到的所有款項。建議她在12月31日之前這樣做以避免稅罰。
麥克唐納非常傷心,她說,當你沒有收入時,你怎麼能償還他們18500元呢?
CRA說麥克唐納不符合條件的原因,壹切都歸結為“淨收入(net)”這個詞。
她根據2019年的總收入進行申請CERB,但是在扣除了可允許的商業支出,例如烘焙用品以及壹部分家庭供暖和電費後,她的收入沒有達到5,000元。
但是她堅持認為,當她申請時,沒有跡象表明合格將基於淨收入。
加拿大稅務局的發言人稱,資格的確是基於自雇職業的淨收入。CRA的Q&A網頁鏈接,其中包含該信息,並表示這些詳細信息自“申請開始以來”就可以在該頁面上獲得。
CRA在頁面中間的下拉部分中寫道:“依靠業務收入的自雇者應考慮其稅前淨收入(總收入減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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