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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1-06 | 來源: 綜合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因與平台不存在勞動關系
騎手維權多是敗訴
1月4日,紅星新聞記者以韓某偉家屬身份聯系上餓了麼平台壹工作人員。對方明確表示,韓某偉與平台沒有任何關系,他們只願給予家屬2000元的人道主義費用,任何壹個自然人都可以注冊使用蜂鳥眾包APP,在注冊時,平台都有相關的提示,如果不能接受,可以選擇不再注冊,如果壹旦接受,則表示認可平台的相關約定。此外,該工作人員還表示,騎手在選擇從事這壹職業時,應對自身的情況做壹個風險評估,反之則視為接受這壹風險。
《蜂鳥眾包用戶協議》
據了解,餓了麼網上訂餐平台隸屬於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其所運營的業務板塊,蜂鳥配送則是該公司旗下的送餐平台。通過下載注冊蜂鳥眾包APP,紅星新聞記者發現,在注冊成為該平台騎手前,用戶須閱讀3個相關的協議和承諾書。其中,在《蜂鳥眾包用戶協議》書裡,有壹項特別提示,明確表示蜂鳥眾包僅提供信息撮合服務,用戶與蜂鳥眾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雇傭關系。
韓某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就上述協議約定,他們專門咨詢過律師,並被告知此類案件以前也有多起,騎手方多為敗訴。我們夫妻倆學歷不高,在法律條款方面意識不足,以為注冊了平台,穿了工服就是平台壹員。王某說,目前她也不知該如何維權,只希望可以獲得多壹些的賠償,維持家中生計。
通過查詢相關報道,紅星新聞記者發現,類似韓某偉這樣的騎手送餐途中猝死的事件還有多起,且多數因與平台無勞動關系而未獲得賠償。如,2019年1月,西安曾發生壹起美團騎手送餐途中猝死事件。法院裁定,送餐平台只是信息發布服務平台,而與騎手簽訂眾包平台服務協議的第叁方科技公司也只是作為眾包平台各項電子服務的所有權人和運作權人,為已在眾包平台上注冊的商家、消費者、眾包員提供網絡信息服務,不參與實際商業行為和交易行為,並非勞務用工的主體,亦非勞務報酬的支付方。在平台上注冊並進行交易的商家和消費者才是實際的勞務用工方及勞務報酬支付方。
因此,法院認定騎手與上述公司並不存在勞動關系,駁回了騎手父母要求美團眾包平台以及第叁方科技公司共同支付壹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訴訟請求。
配送中發生意外事故誰來負責?
律師:應先判斷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騎手在配送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是否會被認定為工傷,其工傷保險責任應由誰承擔?對此,北京市眾明律師事務所趙建立律師表示,針對此類事件,應先判斷騎手與平台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趙建立律師說,目前的外賣行業中,騎手主要分為兩類,即隸屬於配送平台的全職騎手和通過平台自行注冊的兼職騎手,如果騎手直接受雇於平台或供餐者,在發生工傷事故時,外賣平台或供餐者有義務承擔騎手的工傷保險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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