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1-01-06 | 來源: 綜合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圖文無關
但在目前的外賣行業中,騎手多為自行注冊的兼職類騎手,這種情況多為外賣平台提供居間服務,騎手接單後履行與商戶達成的運輸服務合同,而不是基於與平台公司的勞動關系完成工作任務。趙建立律師表示,該模式類似於目前盛行的網約車、網約廚師等自主接單模式,具有較大的自主性,因此,法院在判定相關糾紛時,壹般不會認定平台與騎手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對於韓某偉壹事,趙建立律師認為,韓某偉與平台方之間是存在勞動關系的,平台方表面上是信息提供者,提供信息給用餐者、供餐者和騎手,但實質上是利用平台優勢,把自己定位為信息撮合方,規避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主體的用工義務。
趙建立律師說,韓某偉與平台具有人身和經濟的從屬性,兩者是勞動關系認定中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首先,韓某偉的人身從屬於平台,按照平台的指令、管理來提供服務,即根據餓了麼的相關規定給用餐者提供服務。其次,韓某偉在經濟方面也是從屬於平台的,他的收入多少並非從用餐者中直接獲得,也並非其與用餐者商定,而是根據平台規定進行分配。
雖然韓某偉與平台並非完全對應《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勞動關系的形式,但並不能以此否定他和平台之間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趙建立律師表示,在目前情況下,需有關部門在司法上明確騎手類網約工與用工平台之間的勞動關系定位,將騎手的保障問題納入立法計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