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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1-21 | 来源: 加西网 | 有27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置业须知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住共管物业中难免遇到邻里矛盾,这时候就需要一个好的物业来出手协调。但家住列治文的华裔屋主Y女士非但没有物业帮忙,还饱受折磨整整一年。
(图源:unsplash.com,by Andres Siimon)
据介绍,这位居住在公寓楼的Y女士患有过敏和哮喘病,原本对于二手烟就非常敏感。
但2019年1月,隔壁搬来的新邻居每天抽烟,让Y女士开始每天不得不吸收大量的二手烟,引起身体的不适。
于是Y女士直接找到了这位新邻居,描述了自己的身体状况恳请对方停止在家吸烟。
然而,这之后的结果是,这位邻居开始在家中使用芳香剂。看似是解决了烟味,但是对于已经患有过敏和哮喘的Y女士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图源:unsplash.com,by Jopeel Quimpo)
为此Y女士不得不将问题投诉到物业委员会。却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最终问题的解决,是依靠这位邻居在一年之后搬家离开。至此,Y女士所受的身体折磨才得以告终。
尽管邻居已经搬走,但这件事情之后,Y女士还将业主委员会告上了BC省民事法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认为业主委员会没有及时、合理的处理她的诉求。
根据Y女士医生所出具的证明,在吸收了大量二手烟和芳香剂之后,Y的身体状况恶化,并引发失眠。
而物业认为,他们合理处理了Y女士的诉求,只是他们的调查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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