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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1-26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姚策親生父母告訴新京報記者,其已趕到開封,將會參加贰審開庭。對於開庭後的打算,姚策生母杜新枝表示,自己做完肝病手術後需要每叁個月做壹次復查,因為此前在外地照顧姚策,便壹直沒有檢查,這次將借機去醫院做下檢查,之後再趕到杭州照顧姚策。" 在河南做檢查可以走醫保,我們之前在杭州的醫院附近看了間 1000 多元的出租房,到時候可以租下來,做飯什麼的方便。"
對於此次贰審開庭,姚策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無論醫院賠償多少錢,都拒絕與醫院和解,只想要醫院壹個認錯的態度。
新京報記者聯系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方面,未獲得回應。
姚策躺在病床上。受訪者供圖
姚策及其親生父母的代理律師周兆成告訴新京報記者,在壹審中,姚策及其親生父母共向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索賠 273 萬,最後壹審法院判決支持 76 萬。盡管金額存在差距,但是壹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了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在姚策患病上存在過錯,按照 60% 的比例承擔姚策的後期治療費用。" 所以,姚策以及家人對壹審法院的判決結果還是非常認可的。"
周兆成說,壹審宣判後,姚策和家人考慮到姚策的病情,想多壹點寶貴的時光陪伴彼此,所以開始打算不上訴。但是,後來姚策經過慎重考慮,堅持提起上訴。
姚策覺得自己 28 年的短暫人生,像坐過山車壹樣,從幸福的人生起點,瞬間跌入死亡的谷底。近壹年來,自己得到了太多陌生網友的關愛,為自己加油祈福、捐款捐物,希望在生命的最後時光,用自己的人生經歷和案例,來促進我國立法提高精神損害賠償金額。
撰寫建議書望提高精神損害賠償標准
針對壹審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 20 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姚策親生父母 20 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情況,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在央視《新聞 1+1》欄目中表示,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具體數額,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沒有規定上限,在過去 20 年的時間裡,法院在不斷摸索。
張新寶稱," 過去拾幾萬就算高的,但是拾幾年前買房與今天買房的價格完全不壹樣,所以這個數字是要往上走,但最高法院沒有規定上限。我覺得應該要在制度上,由最高法院和各省的高級法院每年來調整它的上限。"
姚策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的上訴請求也是基於現有賠償標准和張新寶在《新聞 1+1》節目中的觀點和建議。
目前,姚策撰寫的《關於 " 提高我國精神損害賠償標准 " 的立法建議書》已由其親生父母郵寄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
姚策親生父母在郵政局郵寄建議書。新京報記者 劉名洋 攝
1 月 25 日上午,新京報記者查詢快遞記錄顯示,相關材料已於 1 月 23 日被全國人大收發室和最高人民法院收發室簽收。-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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