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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1-30 | 來源: 今日頭條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保險相關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河南鄭州,壹女子抵押房產410多萬買保險,10不見分紅,退保卻還虧260萬。鄭州的余女士求助稱在某保險業務員惡意誘導下,10年花費410多萬元購買了75份保險。銷售員否認惡意誘導,稱買保險就跟養個孩兒壹樣,比親孩兒都親。目前,雙方還在協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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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商業保險日益成為老百姓在日常生產生活中分散風險、投資理財的重要工具。但與此同時,在保險產品的銷售過程中,普遍存在銷售人員虛假宣傳、產品名實不符、合同條款晦澀難懂、保險責任范圍縮限嚴重等情況,令大家防不勝防。
因此,大家在投保時應注意叁“要”點:
壹“要”、要明確需求。理性分析自身情況,根據個人需求挑選合適的保險,明明白白買保險,安安心心獲保障。
贰“要”、要注意條款。簽訂保險合同時,要格外注意合同中的格式條款,特別是涉及保障責任、除外責任、理賠等各項重要條款,仔細閱讀、謹慎審核,要求保險公司對疑問條款及時說明,充分解釋。
叁“要”、要保持理性。購買保險切忌盲目跟風,拒絕“隨大流”“偏聽偏信”買保險,選擇值得信賴、服務優質的保險公司和保險種類。-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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