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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2-06 | 來源: 瀟湘晨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圖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2020年5月,馬鞍山市論壇上,壹篇“出軌做小叁居然無人能管?”的帖子火了,被頂上了頭條。
發帖人是小可(文中均為化名),在發現丈夫出軌壹當地政府工作人員小美後,她發帖聲討“小叁”,將贰人的曖昧聊天發了出來,並配上小美打過馬賽克的照片。
這不是小可第壹次“報復”小美。她曾冒用小美信息注冊社交軟件賬號,讓小美深夜被陌生男性騷擾,還去小美單位實名舉報 ……
這篇熱帖(專題)讓小可付出了代價,公安機關對小可作出行拘7天的處罰決定。小可不服,訴至法院。近日,該案的壹審判決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

曾借丈夫情人之名在社交軟件聊天
小可的丈夫在2019年下半年通過打游戲認識小美,後贰人發展為情人關系,並且發生了性關系。
得知丈夫出軌的小可非常生氣,她發現丈夫漸漸離不開手機,於是趁著丈夫睡著時,翻看了丈夫的手機。“我將他們的聊天記錄拷貝下來,包括小美的手機號。”小可陳述稱,她注冊了社交軟件賬號,每當社交軟件上面的男人要求和她見面或者要她的號碼,她就把小美的手機號留給他們。
小美因此不勝其擾。“剛開始我不知情,不知道為什麼有很多男人半夜叁更給我打電話,講些莫名其妙的話,叫我出來見面什麼的,我當時很納悶。”小美稱,她問對方怎麼回事,對方卻說剛才還和她用社交軟件聊天,講好了見面。小美再叁說了對方搞錯了,對方還把聊天截圖發給她。“再後來小可開始給我打電話,對我說我跟她丈夫之間出軌的事情,要到我單位去找我談話,我才知道是小可故意把我的信息放到社交軟件上面去。”
網絡聲討“小叁”,帖子被頂上頭條
小可得知小美在當地政府上班,於是決定去小美的單位要個說法。
2020年4月底,小可向小美的工作單位實名舉報丈夫和小美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她覺得不但沒有得到滿意答復,小美的媽媽還打電話罵她。
小美稱,她因為此事受到了處罰。“2020年5月初,小可去縣政府舉報我跟她丈夫婚外情,再後來直接跑我單位找我領導,為了這個事情,我們鎮政府紀委的領導都找我談話了,我也交代的很清楚了。我早已經離婚了,目前屬於離婚狀態,鎮政府也給了我相應處理,包括找我談話、寫情況說明等,但是小可對這些處罰很不滿意。”
2020年5月30日19時30分,小可在馬鞍山市論壇上發了關於小美打了馬賽克的面部照片、小美與小可丈夫的情人關系微信聊天記錄等,在刪帖之前引起網友40081條閱讀,177 條評論。“我就是想報復壹下小美,沒想到會被頂上論壇頭條,讓那麼多人看到。”
帖子有多火爆?小美的親戚和壹些同事都看到了該帖子。“雖然發的帖子上面的照片打了馬賽克,但是馬賽克只打了眼睛,面部整體照片還是很清晰的,我還是可以壹眼認出來是小美。”
小美的同事稱,單位裡很多同事都知道這個事情,小美的工作受到了影響,有人在私下惡意揣測她。
被罰行拘7天,起訴公安被駁回
小美向公安機關報警,舉報小可侵犯了她的隱私。
2020年7月2日,安徽省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予以小可行政拘留柒日的處罰。
小可不服,向雨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該行政處罰決定。
法院審理認為,對原告小可提出的案涉之訴訟請求依法應當不予支持。
理由如下:《中華人(專題)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肆拾贰條第六項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伍日以下拘留或者伍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伍日以上拾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伍百元以下罰款: (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安徽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權基准》規定了有下列情形的屬於“情節較重”:利用信息網絡散布他人隱私的;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性生活的。
據此,就本案而言,前述經審理查明的本案相關法律事實已足以證實小可所實施的相應案涉行為當屬散布小美的個人隱私,且存在利用信息網絡散布他人隱私和散布他人性生活的較重的情節,並給小美的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等造成了較大的影響,故被告雨山分局依據上述相應規定作出的案涉之行政處罰決定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被告雨山分局經受案登記、調查取證等相關辦案程序之後,在作出案涉之行政處罰決定之前,就其擬作出的相應行政處罰的事實、證據、理由、依據,處罰種類和幅度等情形依法向小可予以了告知,且在被告辦理案涉之行政案件過程中未見有被告先將原告小可予以行政拘留,後作出案涉之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行為的情形真實存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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