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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2-27 |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周永康 | 字體: 小 中 大
鄧恢林利用擔任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辦理特殊號段車牌、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落馬幾個月後,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鄧恢林被公訴。
2月26日,最高檢發布消息,鄧恢林壹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已向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未來,鄧恢林將在河北受審。
從副處長貪到省部級
鄧恢林,男,漢族,1965年3月生,今年56歲,湖北武漢人,研究生,法學碩士,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公開資料顯示,鄧恢林早年長期在湖北工作、學習,最終官至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正廳長級)。2015年6月,鄧恢林進京,在中央政法委工作兩年後,2017年空降重慶,擔任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2020年6月,鄧恢林被查。
雙開通報顯示,鄧恢林問題不少,第壹個就是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等。
據檢方指控,鄧恢林斂財首站始於“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崗位:
鄧恢林利用擔任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湖北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長,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辦理特殊號段車牌、職務提拔調整等
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簡歷,鄧恢林1984年從湖北省武昌縣師范學校畢業後,到了湖北省鄉鎮企業供銷公司當辦事員,他在這個崗位上工作7年後,在1991年12月任省鄉鎮企業局財務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6年3月,鄧恢林成為湖北省鄉鎮企業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當時他31歲。
曾參與調查周永康家屬
縱觀鄧恢林仕途,湖北是繞不開的壹環。在湖北時,鄧恢林歷任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長,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等。
據《環球人物》此前報道,2013年年底,“大老虎”周永康案定性。中央曾指令包括宜昌政法系統在內的有關執法機構偵辦周身邊親屬的不法行為。
之後,鄧恢林立刻著手處理這起大案。周永康第贰任妻子賈曉曄、長子周濱以及秘書郭永祥等相繼被批捕。鄧恢林指揮職能部門對“大老虎”親屬的調查取得突破。
鄧恢林仕途最後壹站是重慶。
鄧恢林被查後,有和鄧恢林接觸過的重慶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告訴媒體,鄧恢林平時為人比較溫和、低調,不會刻意出風頭,但場面上的活兒壹定會做得很足。
2月4日,中央第拾贰巡視組向重慶市委反饋了巡視情況。在現場,重慶市委書記表態稱,將持續深入肅清孫政才惡劣影響和薄熙來、王立軍流毒,深刻吸取鄧恢林等案件教訓。-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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