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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24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您是否看到過 " 收購飛天茅台空酒瓶 " 的廣告?這些人收購空酒瓶幹什麼呢?
在壹些飛天茅台的制假販子手中,除了酒是假的,其他都是真的;而在另壹些飛天茅台的制假販子手中,甚至賣出的酒都是真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紅星資本局今日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看到壹起案件。王某某為了牟利,將收購的飛天茅台空酒瓶,灌裝茅台迎賓酒,貼上飛天茅台酒的商標,以每瓶 1200 元至 2700 元不等的價格進行售賣。為此,王某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執法檢查:
查獲假冒飛天茅台 ,酒都是勾兌的
2019 年 10 月 10 日,杭州市下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壹次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了壹批假冒的飛天茅台酒。
根據裁判文書顯示,執法部門在天鼎公寓王某某暫住處查獲貴州茅台迎賓酒 6 瓶、貴州茅台酒空酒瓶 275 個、假冒 53 度貴州茅台酒 60 瓶、假冒貴州茅台酒防偽膠帽、物流標、正標、背標若幹及熱風機 1 只等。

" 國慶節前夕,我們接到舉報線索,立即開始著手調查,最終鎖定了位於新會路上的這家涉嫌制作假酒的窩點。" 根據媒體當時的報道稱,在 45 平方米的房間內堆積了近百瓶的茅台酒,壹些空瓶和包裝紙盒隨處可見,壹些還沒有使用的防偽標簽和商標被壹並查獲。
面對查獲的飛天茅台酒,王某某稱," 自己是以回收舊瓶為業 "。對於酒的來源和用途,王某某稱,從市場上買來價格比較低的茅台迎賓酒進行勾兌,重新包裝成飛天酒,目的是帶走為母親祝壽。
對此,執法人員稱,其行為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隨後,執法人員將其移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2019 年 10 月 17 日 23 時 30 分許,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在杭州市西湖區抓獲了謝某某。通過偵查和盤問才發現,壹條制假、販假飛天茅台酒的案件浮出水面。
制假售假:
" 裡應外合 " 把假酒換成真酒,再把真酒賣給茅台專賣店
經調查,出生於 1972 年的王某某是河南省桐柏縣人,小學文化程度的她,平時在超市裡打工,無意中聽說灌裝次酒混充好酒的 " 生意 ",很是心動。
從 2017 年起,她開始回收飛天茅台空酒瓶和包裝等,隨後又購買了熱風機等制作工具,並從周某的茅台專賣店內購買了壹批低價的茅台迎賓酒。
待所有道具備齊後,她就開始了制作——將茅台迎賓酒倒入飛天茅台酒瓶裡,然後貼上飛天茅台酒商標,並裝進飛天茅台酒的紙箱內。
所有假的飛天茅台酒制造好後,她將灌裝酒全部調換成了真酒。
裁判文書顯示,調換真酒有兩種方式:
第壹、到壹些飯店服務員手裡調換。為了方便,她向飯店的服務員給予每瓶 600 至 800 元的 " 好處費 ";
第贰、調換壹些公司裡的真酒。王某某相繼同浙江某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擔任保安的潘某(另案處理)、杭州某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駕駛員吳某(另案處理)及浙江某某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負責采購、倉庫保管員的謝某某(即上述被抓之人)等壹起,分別利用其職務便利條件,將自己灌裝的酒與上述叁家公司的 260 多瓶飛天茅台酒調換,並分別給予上述叁人 3 萬余元、2 萬余元、14 萬余元的 " 好處費 "。
謝某某供述稱,從 2017 年開始,他就將公司倉庫裡的飛天茅台換給王某某,並將王某某給的外觀相同的酒放回倉庫裡。" 每瓶酒她給我 650 元到 800 元的好處費。開始換壹兩瓶,後整箱整箱換。" 謝某某稱,其換酒所得的錢均用於還債或炒股。
收購完成後,王某某就將調換來的真酒,以每瓶 1200 元至 2700 元不等的價格,賣給了上述專賣店內的周某,共計獲利約 30 萬元。
不過,紅星資本局在裁判文書中並未看到 " 王某某是在哪裡收購飛天茅台酒酒瓶和包裝 "" 灌裝壹瓶飛天茅台的成本是多少 "" 王某某到底灌裝了多少瓶飛天茅台酒 " 等問題。
法院判決:
被判有期徒刑叁年多,銷毀所有制假工具
審理中,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認為,王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同時,王某某利用謝某某職務便利,采用調包方式,侵吞公司財物,瓜分非法獲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職務侵占罪。
法院判決結果為:
第壹、王某某犯盜竊罪、職務侵占罪,共計判處有期徒刑叁年拾個月,並處罰金 6000 元;
第贰、謝某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叁個月,緩刑贰年;
第叁、扣押在案、未隨案移送的貴州茅台迎賓酒等。同時,假冒的貴州茅台酒及用於制假的酒瓶、瓶蓋、標簽等制假用品予以銷毀。
不過,裁判文書並未就王某某因其制假而給予相應處罰。-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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