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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19 |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潛規則 | 字體: 小 中 大
(3) 患者作為弱勢群體,往往只能選擇相信醫生而難以了解到治療錯誤,甚至即使知道治療錯誤卻也無力反抗。給衛健委的投訴往往被打回醫院自行處理,於是只能訴諸於法律,但是法律程序的復雜繁瑣和高昂花費,往往使受到傷害的患者望而卻步。壹些收入本身偏低的患者,因病致貧,更加難以負擔維權的高額花費。
系統性濫用醫生職權、違反診療原則獲取利益同時對患者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會讓很多好醫生、年輕醫生覺得失望和心涼,辛苦工作為患者生命付出努力的醫生賺取的收入遠遠低於這些做出不良醫療行為的醫生,這公平麼?我相信國家不會對此視若無睹。。
目前的醫療制度也存在問題:醫生與患者的根本利益存在不壹致,有時甚至是相反的。尤其在腫瘤治療領域,更是如此。也就是說:如果醫生全心全意為患者著想,壹切都從患者利益出發,醫生會很苦且很窮。反過來:如果醫生完全不在乎患者,壹切從自身利益出發,醫生會得到豐厚的回報,有時甚至超過普通人的想象。
多年之前,當我後知後覺地發現這個事實之後,我默然了很久,並且第壹次產生對醫生這個職業產生了質疑甚至壹絲厭惡。我希望醫療行業更高尚,醫生更值得尊敬。
壹些醫生可以很好的識別出臨床上哪些是不能得罪的患者,哪些是沒有能力反抗的患者。讓人無比憤怒的是,不少經濟不太寬裕的患者滿懷希望從外地城鎮甚至農村去壹線城市叁甲醫院求醫,碰見了無良醫生,然後被醫生告知采用的是專為患者制定的個體化方案,療效好,只是貴了些,誘騙患者服從並進行治療。結果往往是花費急劇的升高且死亡率隨之升高。明擺著是醫生的貪欲和私心作祟而做出這種無恥的事情,卻偏要冠冕堂皇,肆意榨取患者的血汗。我仿佛能聽見有些不良醫生得意洋洋的笑聲,患者的巨額花費變成變成了這些醫生的豪宅豪車、香車美酒
這就是目前最大的、繼續改變的腫瘤醫療的不公平現狀。
解決方案:
我反復認真的思索了很久,要治療醫療亂象著實不易,但我覺得以下肆點是最重要的方式。
(1) 法律的支持,依法治理醫療亂象,這是最重要的壹點。目前患者通過法律維權確實太難,國家是否可以新增關於醫療糾紛的補充條款,也就是快速處理程序:當明確醫生將不符合說明書及指南、臨床規范的錯誤藥物或其它治療方式用於患者,並且沒有詳細准確的的知情同意時,直接由法院判定醫生失職,並快速進行經濟賠償。如此壹來,患者的維權顯著的縮短時間並簡單易行,可以直接震懾醫療不良行為。
(2) 加強監管體系。如果能解決第壹條,那麼就可以考慮建立不良醫療行為登記制度,壹經發現,終身登記。並且可以制定例如發生 3 次則直接暫停醫生執業資格或者永久吊銷之類的細則。甚至可以考慮建立主治醫生 - 科主任及院長負責制,從而敦促各個醫院不再僅僅比拼臨床和科研實力,還要非常重視防范不良醫療行為的發生。
(3) 推進同行監督機制。是否可以選擇部分專業水平高和職業道德過硬的醫生進行定期審核,嚴查潛在的錯誤並及時改正。坦率說,很多地方醫院對腫瘤的知識水平確實很落後,需要更正和進步。
(4) 向民眾普及正確知識。很多醫學基本原則其實並不難懂。醫生在做出不良醫療行為的時候,勢必需要嘗試扭曲患者的觀念,灌輸給患者錯誤的信息。但如果患者已經明白了是怎麼回事,就會閒著增加不良醫生作惡的難度。我國有很多治療腫瘤的醫生(很多是外科醫生)對抗腫瘤藥物的使用缺乏基本的認知,並且態度散漫,盲目自信,專業性差得壹塌糊塗。諸如上述所說,我曾見過使用多西紫杉醇治療腸癌的外科醫生,猜測是該醫生覺得多西紫杉醇治療胃癌都很好用,那麼肯定可以治療惡性程度更小的腸癌,所以予以應用,但實際上多西紫杉醇治療腸癌完全無效。就是這樣,用了錯誤的藥物甚至導致了嚴重後果。患者依舊沒有能力反抗不了了之,壹是因為走法院程序太過於簡單,贰是後續治療還需要在醫院進行,不敢得罪醫生。
因此懇請國家通過各種方式設立紅線並嚴格監督執行:任何明確違規且損傷患者生命權益的不良醫療行為,必須從重從快處罰。(個人認為這是改善醫療質量的最為重要的壹條,只有這條紅線開展並嚴格執行,才能保護患者安全,減少醫患糾紛,是民眾之福。我甚至覺得都不需要 DRGS 系統控費,只要醫生治病是以患者為中心,鑒於國家已經為民眾下調了眾多抗腫瘤藥物的價格,只要醫生不為了自身利益亂花錢,患者和醫保的支出將會顯著下降)。
我們來看看壹例典型的醫療不良行為。這位醫生其實我寫過,很多人已經知曉,上海知名叁甲醫院的普外科醫生 L 醫生。他和藹可親,說的話令很多患者覺得很有道理,但是很遺憾,實際上述只是表現,行為敗壞和道德淪喪。治療的多位患者都是以賺取利益為首要目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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