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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29 | 來源: GBK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老漢兒(重慶話,意為爸爸),我這次考了年級前拾,放暑假了你要請我吃那家特別好吃的肥腸粉。”這是15歲墜樓女生馮某希3月12日最後壹次和父親馮達偉視頻通話時說的話。
2天後,她在重慶市涪陵區職業教育中心公寓樓墜樓重傷。17天後,不治身亡,隨後家屬向重慶紅拾字會捐獻了其遺體器官。
母親在女兒遺體前跪誓:媽媽壹定給你找到真相
4月26日上午,重慶渝北區,河南青年時報·東風新聞記者見到了馮某希父母馮達偉與吳小蘭。
“我不相信這麼樂觀活潑的小孩會走上這條路。”吳小蘭說,“我不想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馮達偉是壹名“貨拉拉”司機,平時除了拉貨還會打壹些零工。“現在不行了,我不敢離開她。”他用手指了指妻子吳小蘭,“與壹個多月前女兒事發前相比,妻子已經瘦了壹大圈。我怕她想不開,出什麼事。”對記者說完,便轉過頭去,開始發呆。
吳小蘭告訴記者,之前她在病床前給女兒承諾還她真相,但現在得不到有說服力的回復,孩子仍在涪陵殯儀館躺著,無法入土為安。
4月13日,在吳小蘭發給東風新聞記者壹段記錄自己與女兒遺體告別的視頻中,吳小蘭跪在女兒病床前,雙手緊抱女兒遺體,痛哭表示:媽媽壹定要給你找出真相。

女兒墜樓後重傷,圖為吳小蘭在女兒病床前
警方沒書面通報 死者手機沒歸還家屬
4月23日下午,馮某希去世22天之後,重慶市涪陵區馬鞍派出所民警向馮達偉夫婦口頭通告:馮某希墜樓排除他殺,不予立案,屬於民事糾紛不調查。
對此,夫婦倆表示尊重警方調查結果,可以接受女兒“排除他殺”結論,但對於其墜樓原因,明確表示要求警方繼續深查。
“既然不予立案調查,為什麼沒有壹個書面通報結果?為什麼孩子的手機還不歸還給我們?不歸還手機到底是在繼續調查還是有其他的想法?”吳小蘭表示強烈質疑。
4月26日下午,河南青年時報·東風新聞記者聯系到律師。這名要求匿名的律師表示,書面通報是必要的,僅口頭通報屬於程序違法。根據公安部最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柒拾八條,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叁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記者聯系到給予吳小蘭夫婦口頭通報的馬鞍派出所王警官,對方拒絕接受采訪,“有什麼事情去找我們公安局工作人員說吧。”記者問找公安局哪個科室的工作人員時,對方掛了電話。
“即使墜樓是自己的行為,但是總得有個原因吧。”吳小蘭說,警方向她提供的學校監控錄像中顯示,馮某希與同學分開後獨自蹦蹦跳跳進入宿舍樓,八分鍾後卻躺在樓下冰冷的水泥地上。
對於這八分鍾內孩子在宿舍樓內發生的事情,吳小蘭夫婦無從得知。而校方給家屬的解釋是,馮某希墜樓的樓梯間沒有現場監控。
家屬懷疑女兒手機便簽裡的遺書被篡改
“回想起整件事情,我覺得有太多疑點了。”吳小蘭向記者展示了自己的筆記本,上面記錄了女兒出事以來的種種細節,“我自己整理了拾多個疑點。”
根據吳小蘭回憶,在事發半小時後,學校第壹個聯系的是孩子姑媽,但其姑媽手機號是新換的號碼,理應只有女兒手機裡存的有,姑媽兒子也沒記住的號碼,學校是怎麼知道的?而叁小時後警方才得到手機。
吳小蘭向記者提供了她與警方通話的錄音,“警方之前還找我們要孩子手機的密碼,後來又改口說手機沒有密碼。”
警方向吳小蘭夫婦宣讀了其女兒手機便簽中的“遺書”。“遺書”裡寫著:“我在學校沒有不開心,我也沒有和老師發生矛盾,我也沒有被欺凌,我只是想離開而已。”
吳小蘭說:“女兒只有15歲,她怎麼會在遺書裡先把學校撇得幹幹淨淨呢?如果手機密碼不存在,遺書是否有被篡改的可能呢?”吳小蘭懷疑遺書內容的真實性。
吳小蘭展示其女兒3月12日在拼多多平台的瀏覽記錄,其中有壹本試題集。“壹個想要結束生命的孩子,怎麼還會想著做題提高成績呢?”
馮某希爸爸還提供了女兒12日晚上和他的聊天記錄截圖(如圖),聊天記錄中,女兒時而說“哈哈哈哈哈”,時而說“愛你愛你”,還說到“天天過著小豬壹樣的生活”。他說,從這些話裡能看出,孩子的情緒沒有反常。

墜樓兩天前的3月12日,馮某希與爸爸馮達偉的聊天記錄截圖
進展:送醫隨行老師離職 司法所內校長願意提供監控資料
馮某希父親馮達偉說,在與學校的接觸中,負責溝通此事的代勁松副校長壹直堅稱校方無責。
吳小蘭說,學校壹直拒絕向家屬提供孩子墜樓前兩天的原始生活軌跡監控,也多次拒絕並阻止家屬進入馮某希墜樓現場。
4月27日,吳小蘭聯系到孩子墜樓事發時的送醫隨行老師傅老師,向其表示感謝。
吳小蘭提供的聊天截圖顯示,傅老師稱,事發時所有老師及工作人員都盡力參與挽救孩子,校方也在警方在場的情況下聯系到自己。但目前她已經離職,家屬與學校溝通的具體情況也並不了解,希望吳小蘭節哀。
中午12時,河南青年時報·東風新聞記者隨吳小蘭夫婦來到涪陵區職業教育中心,家屬希望進入校園整理女兒遺物,校方立即通知警方到場,在民警的跟隨下壹同進入學校。

馮某希生前所住公寓樓,也是墜樓地點
在取得女兒遺物後,馮達偉再次向民警提出質疑:“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結果?”民警表示該有的結果已經向家屬通報了。馮達偉追問現場民警,為何女兒手機仍不歸還?民警現場並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民警還告訴吳小蘭夫婦,學校拒絕家屬在校內逗留,有任何訴求,請到司法部門進壹步協商。
下午4時,記者跟隨吳小蘭夫婦及親屬到達涪陵司法局馬鞍司法所。
吳小蘭夫婦在司法所見到涪陵區職業教育中心黨委書記、校長殷安全。吳小蘭明確提出訴求,如果沒有女兒事發前兩天完整的生活軌跡監控,就拒絕調解。
在民警和司法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殷安全表示需要馮某希家屬通過律師草擬壹份需求清單上報學校,學校會根據需求內容提供相應的監控視頻資料、手機等物品。
吳小蘭草擬好需求物品清單,其中明確要求提供女兒墜樓事發當天和之前6天的生活原始監控,以及手機。吳小蘭表示,“如果真的得到了我們想要的資料,還我們壹個真相,就算女兒墜樓是自己的行為,或者其他什麼原因,我也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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