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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5-01 | 來源: 九派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隨後,他向醴陵市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判決兩人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子歸他所有,女兒歸妻子撫養等。
蔣靜則表示,夫妻感情破裂,同意離婚,願意撫養孩子。但房子為自己父母出資購買,非夫妻共同財產。若房子不能判決她單獨所有,就不同意離婚。
【4】判決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要求再次對王濤和女兒的親子關系進行鑒定。但王濤稱,蔣靜並不配合,後面沒能完成再次鑒定。
蔣靜表示,丈夫生育能力不好,“他跪著求我留個孩子給他,我從來沒有他會反咬壹口。”現在丈夫抓著這個不放,讓她感覺被欺騙。
4月27日,醴陵市法院對贰人的離婚糾紛壹案做出判決:駁回王濤的訴訟請求。
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王濤、蔣靜系自主結婚,且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了壹定的感情基礎。現雙方感情出現了裂痕,但只要兩人能慎重考慮、理性對待,念及彼此再婚的夫妻情分,相互關心、相互體諒,共同協作,努力維系家庭,兩人仍有繼續共同生活的可能。
根據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規定的立法精神,案件暫判決不准離婚,而給予王濤、蔣靜壹定時間修復感情,更有利於社會穩定和家庭和諧。
談起未來,蔣靜希望以後兩個人能各過各的,她以後就打算好好帶孩子,“該生活還是要生活。”
她說,王濤在家會喝酒,喝醉了會踢門。
王濤說之前見了女兒,“我壹看到她,我的眼淚止不住地流下來了。我和我女兒的關系是很好很好的。”女兒拿著紙巾給他,說“爸爸,你別哭,你別哭”。
他則告訴記者,自己會繼續上訴。“這很不公平,我壹定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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