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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5-17 | 来源: 光明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为了查证,办案民警围绕严某的日常生活轨迹展开调查。实际上,严某收到黄某转来的钱以后,根本没把钱再打给所谓的“上家”买鞋,而是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面对证据,严某终于承认了犯罪事实:所谓全球有买手、清关有资源、鞋店有股份,这些都是子虚乌有。
2020年12月份,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一审宣判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处罚金一万多元,并责令其退出尚未追缴的赃款发还被害人黄某。严某不服于当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3月8日,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警方提示
“炒鞋”一夜暴富的神话在年轻群体中不断传播。事实上,“炒鞋翻车”现象并不鲜见,在此类案件中加害人和受害人更呈现低龄化倾向,且存在“击鼓传花”交易链条,对炒物的资本游戏应当警惕,不能盲目跟风,抱有一夜暴富的心态。-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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