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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5-23 | 来源: 上观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二
而在其中,所谓的“政治中立”,成为一些人对自己行为的辩词。
文首的那位梁女士就告诉BBC,自己是在“爱国还是政治中立”的“两难”中选择了后者。而用5月16日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的话说,在“修例风波”中,(极少数公务人员)以所谓“政治中立”为幌子消极或拒绝执行法定职责,或滥用职权支持或包庇“港独”“黑暴”“揽炒”活动。
什么叫“政治中立”?真像有些人说的那样,与问责官员不同,公职人员就该与一切政治绝缘吗?这可能吗?
不管承认与否,公职人员的角色就是具有天然的政治属性,其承担的工作具有天然的政治功能。《香港基本法》第99条规定:“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2009年香港《公务员守则》明确,“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须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当在任政府作出政策和行动决定后,不论个人意见如何,公务员必须全心全力支持,执行有关的决定。”
也就是说,“效忠政府”是“政治中立”的前提。“政治中立”所规范的,是公务人员自身的政治观点与自身政治行为,特区政府不是公职人员需要保持中立的对象。
这话听起来有点绕。大白话就是,所谓的“政治中立”,就是抛弃个人政治立场,只对特区政府负责;就是收起一己之见,全力执行特区政府政策;所谓“政治不中立”,就是将个人政治观点凌驾于特区政府决策之上;就是不与特区政府同行、不向特区政府效忠。
如果那位梁女士只是普通市民,或许会对“政治中立”存在误读,认为公务员不在政治问题上偏袒任何一方,包括特区政府在内;然而,她作为高级行政主任级别的资深公务员,却把特区政府当成“他者”,只求“打好这份工”,实在令人遗憾。
再退一步说,以“政治中立”为借口来反对拥护与效忠特区政府,这何尝不是另一种“政治不中立”呢?

三
除了“政治中立”的迷思外,还有就是公务人员的“定位”迷思。
“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公职人员,不仅是特区的公职人员,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里面的公职人员。”去年,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首次提出香港公职人员的“双重身份论”。
他解释,在涉及国家安全、国家主权等问题上,只有“一国”没有“两制”。公职人员在这些问题上要充分掌握自己的身份——不只是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公务员。
他还解释,香港公职人员在考虑问题时,不仅要考虑特区情况,更要“换位思考”从更高层面去看问题。“唯有这样,才能够全面了解有关问题和评估处理方法,对香港特区本身发展有帮助,同时对内地发展也有贡献。”
不可否认,1997年回归后的香港特区公职人员系统,基本继承了港英时期体系,与内地公职人员系统有着较大差异。但有差异不代表完全对立。只要认真看看头衔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几个字,即使不关心特首是谁,自己的司局长是谁,但也可以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基本法和特区政府,是香港公务人员存在的法理与事实依据。而基本法和特区政府,又源于全国人大的制定和中央政府的授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与香港政治体制从来没有“三权分立”一样,香港公务人员具有特区和国家公务人员双重身份,这个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如今被特区政府大声说出来,虽然会引起一些人异议,但该说破的总要说破。-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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