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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7-04 | 來源: 周沖的影像聲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即使是非公募基金會都應當向有關民政部門登記備案。
如此來看,林生斌又壹次騙了我們所有人。
另外,他還曾說過,店裡每成交壹筆交易,他就捐贈10%作為善款。


也無疾而終。
說謊也就罷了。
倘若拿到天價賠償金,本分生活,好好贍養亡妻的雙老,大家也不會多舌。
可是,林生斌不仁義。
在林生斌官宣後,其大舅子(亡妻哥哥)微博發文。
裡面提到2點:
1,林生斌的風言風語壹直不斷,他們早有耳聞,人設搞得家人壹直很痛苦,替妹妹感到不值。
2,林生斌對小貞父母薄情寡義,甚至要對簿公堂。
但念及舊情,曾經的大舅子也沒有說太多。只是表達對林生斌的失望。

天價賠償金,足以讓林生斌壹生衣食無憂。
可是,他不滿足。
此後肆年,通過消費死去的妻兒,他服裝生意做得風生水起。
好在老天有眼。
如今黑料扒出,人設已崩。
林斌生的電商店鋪被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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