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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7-14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置业须知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居住在共管物业的房主都需要遵守物业的章程,比如关于房产是否允许租赁、是否允许饲养宠物、是否允许儿童或未成年人居住,等等条款在每个社区都有不同的约定。即便您是房主,也要遵守物业的这些章程。
居住在高贵林的一位房主,就因为养狗违规,不但被迫卖掉了房子、还面临超过1万加元的罚款。
B女士是2018年买下高贵林的一套公寓房屋,但由于她违规养狗,物业对其屡禁不止,最终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根据BC省民事协调法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简称CRT)的判决书,B女士所在的公寓物业规定,这座公寓楼对于养狗有详细的约束规定,包括:- 仅限饲养某些品种的狗,但不包括斗牛犬、梗犬等凶猛犬种,以及任何有这两种血统的犬种;
- 不得饲养体重在12个月后会超过15公斤的犬种;
- 不得饲养收养的犬种,对其过往历史不清晰的犬种;
B女士希望物业可以允许她继续收养,并提交了申请书,但被物业拒绝。
物业的理由是,Tequila虽然目前只有5个月,但根据其体型大小可以预计成年之后一定会超过15公斤;此外物业禁养任何与斗牛犬、梗犬有关的犬种。
2020年8月,B女士再次向物业提供了一份资料,是来自加拿大狗注册协会的说明信,说明Tequila可能是一只服务犬。
这就让事情变得有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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