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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7-20 | 來源: 不八卦會死星人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林心如 | 字體: 小 中 大
小林心如模仿的對象是林心如所表演的形象,該形象的肖像權的歸屬仍屬於演員林心如所有。如果模仿者,對模仿的形象進行歪曲、貶損、嘩眾取寵,那麼表演者就有權保護自己的形象不受歪曲。
另外,因為“小林心如”直播的目的是為了讓網友打賞賺錢。如果原表演者認為這樣的行為給他造成了經濟損失,那麼這樣的模仿秀則可能會被認為是壹種以不正當競爭的方式阻止的商業活動。
所以,如果林心如本人想告小林心如侵權的話,小林心如可能會面臨賠償。律師友情提示,模仿者不能侵犯被模仿者的權利,不能壹味蹭明星的熱度,否則是涉嫌違法的。
近年來,明星將模仿者告上法庭的例子也有。有壹位模仿汪峰的歌手丁勇,就被汪峰告上了法庭。最後賠償了45萬元侵權損害金,和5萬元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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