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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7-23 | 来源: 加西网 | 有84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置业须知 | 字体: 小 中 大
今年6月,联邦上诉法院通过视频会议审理此案,对于这3套房产是否为自住房、房主的持有时间、交易频率、以及纳税人的动机等重新作出审理,最终法官3人小组一致裁定,维持税务法庭的裁决。
此外,根据相关税法,二手房屋重售时可以免除缴纳GST,但如果推倒重建的新房,在出售时必须缴纳GST。而此案中,这位温哥华房产经纪在这三套房产交易中应当被“视为建商”,因此还应该对这三套房屋征收GST税收。
炒房需谨慎啊!
除了面对可能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之外,还要慎重处理税收问题,加拿大国税局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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