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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8-18 | 来源: 曦夭窕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抛开感叹,我把合同条款给陈姐细说了一遍。她听完,看了我一会儿,才说:“你真懂啊。可客户大都是你说啥我买啥。我那些亲戚朋友都信我,压根儿就不看合同。”
我想,这或许就是保险业备受诟病的原因吧。很多客户基本上不会看合同条款,所以遇到拒赔,就有很多纠纷。
保险条款虽然细致复杂,但都是按照归类项目列明的。合同前两页一定会载明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事项,这些都是要明确了解的。而且,人身保险都设有10到15天的“犹豫期”,期间退保没有任何损失——这段时间就是给消费者研究合同的。可惜大多数人拿了合同就放进抽屉,看都不看。
大多数业务员的保单来自“缘故”和“转介绍”,做的是熟人生意,因为信任,亲朋好友就放心地不看合同,只用耳朵听。所以,无论是为了佣金信口开河,还是为了签单忽略产品的缺点,甚至因为自己不懂而敷衍搪塞,都是在挥霍他人的信任。一旦亲友们遭遇拒赔或者退保的损失,又或者从其他渠道知道了保单里隐藏的风险和瑕疵,就难免信任坍塌。熟人翻脸后,人心难免生厌,再口口相传,就成了笼罩在保险业上空,被定义为“骗局”的乌云。
最神奇的是,在这种风气下,不少保险从业者说“假话”多了,连自己也“骗”。
老同事苏经理去世时不到40岁,两个孩子都没上小学,保险赔了20万。老母亲之前一直靠他供养,为了赔偿金,还和媳妇争吵不停。
保障型产品的保额确定是有依据的。太低,不够覆盖风险;太高,增加经济负担。一般意外和人寿险的保额要尽可能覆盖负债(比如房贷、车贷),或者以年收入的3到10倍为参考。重疾险保额以20万起步比较理想,30到50万是合理的区间,因为免体检,价格也承受得起。
苏经理是销售部骨干,以他的年收入,加上两个孩子的养育需求,50万人寿保额更合理一些。但不知为何,很懂产品的他买得不多。所幸他妻子月入1万多,否则两个孩子的养育都成问题了。
惋惜着他的早逝,我又想起干内勤时听说的那桩车祸。
那时有个外勤伙伴车祸遇难。他带团队,成交情况也不错,自己却一份保险都没有买。和他熟悉的外勤私下都说,“保险是骗人的,卖保险只为了赚钱”。幸好公司有团体意外险,他的家人才得到赔偿——他也是家里的顶梁柱。
也许,关于保险行业的负面太多,推销话术的夸张成分太多,业务员对产品瑕疵的隐瞒也太多,说来说去,干销售的人自己都认为保险就是个骗局,所以身在其中,却不会善用。
只有张戈对保险的态度截然不同,他曾戏言:“万一有个长短,我老婆孩子拿着保险金能安安稳稳过上二十年。”
毕竟他经手过太多的理赔,因为见证,所以信任。这时我也想,因为深明保险的价值,我或许更适合在圈子外,做一个圈内人。
2016年3月后,我办理了离职。在电梯间外,我遇到了龙姐。得知我离职,龙姐惋惜地说:“新人展业很不容易的,你该来我的团队。我干了十几年,大单子不多,小单子蛮多,考核有压力时,我就‘挂单’帮你通过,你就可以慢慢积累了。”
感叹着,她翻出一个笔记本,本子上密密麻麻地写着名字、电话、住址、购买险种、保额、保费……这些都是她的客户,每年都问候几次,需要的时候能帮就帮。
“前天客户过生日,请我去参加。她是老客户,我经常去看她,不只是为了卖保险。”
见她笑得真诚,我不禁有点敬佩,就问:“龙姐,你以前说过要干一辈子保险?”
“是啊。”她认真地回答,“我喜欢这个行业,既能挣钱,又能帮别人。”
想了想,我突然说:“那我们继续合作吧。”
一愕之后,她咧嘴笑,猛地点头说:“欢迎欢迎,就像以前你在内勤那样,行吗?”
我也莞尔:“好!”
走出办公楼,我驻足回望,笑了一下。从内勤到外勤,5年,我与公司的缘分结束了。
后记
实际上,在保险这行里,与同业合作也是常有的。比如,A公司的客户想买B公司的“财富X”,A公司的业务员就会找B公司里的某个熟人谈单,签单后佣金各拿一半。因此,资深业务员在各个同业公司都有熟人,并学习了解同业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宽收入的渠道。这是不成文的默契,也是保险业务员的生存之道。
离职后,我做了其他工作,目睹着意外、人寿、百万医疗、医疗津贴这些消费型保险产品大量开始在网络销售,紧接着是消费型重疾险,接着长期重疾险、年金险也都可以上网买了。闲暇之余,我会看看龙姐发来的新产品,帮朋友们分析一下已购的保单,在需要时为他们做一做更优化的组合保险计划。-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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