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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8-29 | 来源: 现代快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此后,周宝婷向林双杰提出离婚,并坚持要女儿的抚养权,林双杰与之离婚,但不肯将女儿交给前妻,两人为了此事争执不下,屡次发生冲突。
2020年8月底,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依然没有解决,8月23日,林双杰约周宝婷在一家咖啡店内再谈判。到了约定时间,林双杰的现女友韩琳琳,也正是离婚前的出轨对象提出要一起去。韩琳琳1998年出生,偶然与林双杰认识后关系发展迅速,她对于上次被周宝婷拍下照片的事情耿耿于怀,便提出要一起去。
到了咖啡店,周宝婷见前夫竟然将韩琳琳也带来,没说三两句就骂开了,指着韩琳琳叫“小三”,韩琳琳上前抓周宝婷,两人扭打在一起。林双杰分开两人,提出去他车上谈谈,周宝婷转身要走,林双杰便拦腰将她扛起,将她塞进汽车后座,自己坐上驾驶座,韩琳琳也挤进了后座。
林双杰专挑没人的小路开车,周宝婷挣扎要下车,在后座与韩琳琳互相殴打,口中骂:“我要把你们的照片发给亲戚朋友都看看。”
车开到一处偏僻的地方,林双杰停下车来对周宝婷说:“你要发我们的照片,那我们也给你拍几张。”说罢也到后座来,用手钳制住周宝婷,韩琳琳腾出手来将周宝婷的衣服全部脱掉,然后拿起林双杰的手机拍下了数张周宝婷裸露的照片。
两人威胁周宝婷:“你再吵闹,我们就把你的照片全都发出去!”周宝婷穿上衣服下车跑走了。
林双杰和韩琳琳回到家中感到得意洋洋,觉得自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周宝婷前往派出所报警,公安机关将二人拘留,他们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被告人正在接受审讯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供图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林双杰、韩琳琳以强行拍摄裸照的方式侮辱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强制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二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强制侮辱罪判处被告人林双杰、韩琳琳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与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侮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表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私设公堂,去用殴打等暴力方式处罚他人,更不能去做猥亵和侮辱他人的事。拍下照片看似不会有实质性的身体、财产、自由的损害,但对被害人的名誉、精神造成极大影响,足以对被害人产生精神伤害和胁迫。-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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