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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8-31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面对起诉,薛女士提起了反诉,请求撤销《网红专业首席架构顾问及青少年公益教育形象大使合作协议书》,西安技工学校应赔偿200万元。
判决书显示,薛女士认为,西安技工学校的行为是利用热点事件恶意宣传。她调取了该学校在人社局备案的招生广告,发现备案招生项目并不存在协议书中约定的网红专业,其行为正是在欺骗她,使她在签订协议书时对专业设置的合法性产生错误的认同和相信。学校冒用西安联合学院校舍宣传办学条件,误导薛女士对学校办学条件等情况陷入错误认识。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协议书签订后,西安技工学校未履行支付推广费义务,薛女士亦未履行推广宣传义务。因学校未履行支付推广费的义务,且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损失系因履行双方的协议书而产生,一审驳回了学校的诉求。
此外,薛女士未依照协议书履行推广宣传义务,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西安技工学校提供虚假资料让其进行宣传,薛女士的反诉同样被驳回。
一审判决后,薛女士与技工学校均提起了上诉。2021年4月21日,西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代理律师:学校没有履行协议,她没有拿一分钱
天眼查显示,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薛某,该校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4月12日,被西安长安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8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多次联系西安技工学校未果。
薛女士委托代理律师郅旭鹏对潇湘晨报记者进行了答复。
“双方签了协议后,学校根本没有打算付钱,对外发通稿说花100万元天价代言费请薛女士,让人误以为薛女士拿钱不干事,因为这一操作该学校在当时获得了很多点击量。”8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薛女士的代理律师郅旭鹏。
他透露,薛女士是出于为学校作宣传的目的,与西安技工学校签订了协议。但对于薛女士来说,那份协议本身就无法履行。协议里约定的是网红专业,但是技术学校并没有在人社局对该专业进行备案。其次,从整个过程来看,签了合同后,技工学校并没有准备付钱,而是以100万天价代言费为噱头,在网络上发帖,称要索赔,只字不提技工学校分文没有支付,让大众产生误解,以为薛女士拿钱不干事。
“薛女士是在签订合同后,陆续发现了问题。比如,她在合同签订前,曾去考察过学校办学地点,结果和实际的并不一样。她还发现,协议中的一方写为,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和西安技工学校根本不是同一所学校,该学校并不存在。而负责签订协议的人,在协议中使用了笔名签字。”郅旭鹏透露,这件事情当时对薛女士的影响很大,对方发布的误导性的言语,使她遭受了很多社会上的误解,名誉也受到了影响。薛女士之所以提出反诉,正是为了要一个说法,并不是出于金钱的目的。
郅旭鹏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在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决驳回技工学校的诉请后,薛女士也不会再针对此事继续维权。“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对方没有履行协议,薛女士没有拿一分钱。”-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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