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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02 | 来源: 新民周刊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8月30日,输完液的陈女士在14时左右离开医院,由于所走的门不同,再加上身体虚弱,未能与在医院等候的喜茶员工面谈。
9月1日,陈女士发给记者的与喜茶负责人的短信截图
“当天,我希望他们能提供一个书面的解决方案,但对方不愿意短信答复,坚持电话或见面。我由于刚刚做完一个皮肤手术,伤口的线都没拆,再加上这次经历,实在没有精力与他们见面。”陈女士告诉记者,在整个过程中,考虑到如果让喜茶的店员付医药费,届时公司可能无理推卸责任给店员,不给予他们报销,“所以所有的诊费和治疗费,除了中间有个急诊项目是喜茶店员拿去支付外,都是我和朋友自己付的。沟通过程也没有言语吵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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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里,记者看到,8月31日早上,自称是喜茶负责人的陈小姐在短信里告知陈女士,样品柚柑瓶的内容物质为“液态硅胶”,并表示“不含有毒有害物质”。
9月1日,陈女士发给记者的与喜茶负责人的短信截图
8月31日晚,陈女士和朋友一起去了南翔派出所报案。“民警非常友善,也给我做了笔录,并建议我可以去食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该样品的成分。”陈女士说,当晚负责人陈小姐又与我进行了一些短信沟通,“但我感觉,她的言语间多有推辞,最后她提出可以赔偿我所有医药费外,还向公司申请了8000元补偿费。我暂时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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