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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08 | 来源: 网易娱乐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吴京 | 字体: 小 中 大
此前,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郑爽须追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罚款共人民币(专题)2.99亿元。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4月初依法受理郑爽涉嫌逃漏税的举报,有关负责人针对郑爽事件说明具体情况,其中提到,郑爽2019年主演的电视剧《倩女幽魂》实拿片酬1.56亿元,分为两部分收取。
第一部分4800万人民币,将个人片酬收入改变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逃税;第二部分1.08亿人民币,则是该剧制作人和郑爽实际控制公司签订虚假合约,以“增资”方式支付,规避行业监管,隐瞒天价片酬的收入。
不仅如此,郑爽另外有3507万人民币的演艺收入,同样也是透过企业收入的名义虚假申报,上述林林总总加起来,郑爽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达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为2652.07万元,因此依法做出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而郑爽的前男友张恒,因当时是郑爽的经纪人,涉嫌帮助郑爽逃漏税,也被税务机关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目前张恒的微博被禁言处理,而郑爽及郑爽工作室的微博帐号则是永久禁言。
自此,国家税务总局也高度重视,声明将严厉查处和曝光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推动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然而就在相继注销公司之前,许多明星们正扎堆在海南成立新公司。据悉,自2020年6月至今年5月,海南影视文化相关的新公司注册量超2200家,其中今年以来新成立的超1600家。
其中,“避税”或是背后最大动因。按照目前我国现行的税法,明星个人演出收入将按照劳务费征税,最高可能达到40%,但是成立了个人工作室,以公司形式运营,就能合理规避不少税费,若再叠加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这个避税力度将更大。
法律不是用来无视和试探的,国家法律的威严是容不得任何挑战,艺人有艺更要有德,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发财艺人,不可能躲过法律的制裁。-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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