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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19 | 来源: 上观新闻 | 有13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袁爱忠无奈苦笑,这事说起来俞老太其实不太占理。原来,俞老太与已去世的老伴原本有一套房,登记在老伴和儿子汪先生名下,后来,汪先生把这套房子卖了,购买了现在居住的房屋。据此,俞老太认为,老房子自己有一半的份额,相当于购房款自己出了一半。可是,按照法律规定,俞老太能继承的只有一部分属于老伴的房屋份额,大概在总价的三分之一。
“您一个人住,一室一厅足够了。您儿子也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孙女还在读书,太贵的房子他确实买不起啊,这您真得体谅。”袁爱忠继续劝说俞老太,“周边买东西不方便,您就和他说,让他叫外卖、快递送上门。”
第三次离场:
协议达成未来仍需关注
二十来分钟后,汪先生气稍微消了点,回到了会议室。俞老太虽然偶尔还在提“要两室一厅”,但也没真的往协议上写。在袁爱忠的主持下,各方都对协议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协商,俞老太和女儿、儿子在修改后的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约定,汪先生另外购买一室一厅供俞老太终身居住,在买到合适的房子前,负担老人在外租房的房租。俞老太同意在孙女成年后,将这套房屋99%的产权转让给孙女。汪女士声明放弃对这套房子享有的继承权。三方同时承诺,不再对各人名下其他财产问题产生争执。
俞老太给法官和律师手写了一封感谢信 宝山法院供图
“来都来了,一起走吧。”签好协议后,汪女士招呼弟弟和舅舅一同离开,俞老太则和律师多留了一会儿,给袁爱忠送上了一份老人手写的感谢信。袁爱忠将两人送到法院门口。边走,袁爱忠边劝俞老太:“您这急脾气确实该改改了,您儿子平时也有难处,还是要多体谅。这样吧,您以后对您儿子有什么要求,先给我打电话,我来沟通。”
“我儿子要是像袁法官你一样,我也不至于脾气这么差。”记者发现,只要汪先生不在场,俞老太就像换了个人一样,不论是和律师还是法官交谈,都是轻声细语。俞老太也很不解,自己对母亲特别孝顺,怎么儿子就不孝呢?“我腰不好,走路都不利索,可是每次去儿子家,他从不来接我,要我自己挤公交。孙女放学他都开车去接的。每次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多孝顺,我心口就疼啊。”絮叨了一会儿,俞老太在律师的陪同下离开法院。
“这一家人的脾气,强行让他们住一起,合适吗?”袁爱忠告诉记者,俞老太的生活习惯和儿子一家差距太大,又不肯改,结果双方越闹越僵,“比方说,老太平时会给老伴折纸钱,住儿子家的时候,这些就堆在客厅里。儿子看了很不舒服,这就吵起来了。”
袁爱忠坦言,虽然协议已经签了,但他还会继续关注后续的执行情况。“我估计,在决定买哪套房子的事情上,他们还得吵一回。”袁爱忠说,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但目前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细则,当事人做到什么程度算落实了居住权,法院什么时候可以算执行完结,这些都没有明确,“我只能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尽我所能将居住权落到实处。希望能为今后的居住权执行案件提供一个实践案例吧。”-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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