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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21 | 来源: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警方将李先生室友抓获,其表示自己是在朋友推荐下,使用境外翻墙软件购买了 “小药丸 ”,听说有 “ 迷药 ”的效果,但给李先生服用几次后,并未敢有不轨之举。
由此,一张涉外走私贩卖精麻药品的暗网进入警方视线。
一张暗网:隐藏数起非法交易
办案民警调查发现,通过翻墙软件进入某网站,可以购买三唑仑、溴替唑仑、氯硝西泮、唑吡旦等国家管制的精麻药品,这类药品,在有处方的情况下购买,只需要几十块钱一板,但在该网站不需要处方就可以购买,只是价格高达 1000 多元一板。卖家有时候从国外直接发货,有时候提供国内 “代理商 ” 的相关信息给购买者,从中获取暴利。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禁毒大队进一步巡查清理网上涉毒信息,深度挖掘网上涉毒案件线索,拓展出涉及境外 2 个国家和国内 10 多个省份 50 余名嫌疑人,集走私、贩卖、吸食毒品和强奸、强制猥亵等违法犯罪行为于一体的多类型违法犯罪网络。
警方提醒:网上购药需慎重
充分掌握相关团伙信息后,警方开始收网。
近期,江都警方派出精干警力,转战 10 多个省份,成功抓获走私、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 16 名、吸毒人员 3 名,缴获国家管制的精麻药品三唑仑、溴替唑仑、氯硝西泮、唑吡旦等 600 余粒,咪达唑仑 100 余支。
据了解,抓获的嫌疑人,以年轻人为主,许多还接受过较好的高等教育,有着不错的经济收入。除了个别人会转手倒卖获取非法收入外,多数人是听信 “损友” 推荐,想借助这些药物的麻醉等功能,“俘获”心仪的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16 年出台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三唑仑属于刑法毒品类犯罪中的 “其他毒品”。如果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三唑仑的,则可能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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