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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26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18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參與審判的陪審員之壹溫蒂·錢德勒(Wendy Chandler )在接受美國媒體《攔截》(The Intercept)采訪時形容“這是壹起最荒謬的案子”。錢德勒稱,她在了解案情後認為,FBI的調查並非出於追求正義,而是被定罪的野心驅使。“我只看到了壹系列似是而非的差錯,田納西大學(對胡安明)缺乏支持,以及FBI方面無情的野心。”
然而盡管庭審暴露出這些令人震驚的濫權行為,美國司法部卻並未就此 “罷休”。
無罪
庭審結束那天,胡安明在家人和律師的陪伴下返回家中,但他並未獲得真正的自由。
在被捕後的壹年多時間裡,胡安明壹直處於軟禁狀態中。沒有收入,沒有任何活動的自由,甚至不能到自己家的花園和陽台上散步。直到2021年2月,在律師的幫助和家人對他基本人權的要求下,法官才准許他每周日上午短暫外出去教會做禮拜和看醫生。
與家人分離也嚴重影響了胡安明的精神健康,他變得極度抑郁,睡眠和飲食都出現了問題。他經常質疑自己從加拿大搬到美國,去追求科學的夢想是否是壹個錯誤的決定。
不過盡管發生了所有這些事情,胡安明仍然利用在家的時間寫作和編輯了壹本關於激光制造的專業書。
7月23日,美國司法部壹天內撤銷了5起華人學者涉嫌“欺詐”、隱匿與中國關系的案件指控。這些案件連同胡安明案,都被列在美國司法部官網“中國行動計劃”下。羅莫納克告訴澎湃新聞,他期待法官能做出無罪判決。
令人吃驚的是,在沒有任何新證據的情況下,美國司法部卻並未就此 “撤銷胡安明案,而是在7月30日向地區聯邦法院提交了 “再次審理” 的動議。震驚之余,羅莫納克緊接著重新提交了 “宣判無罪” 的動議。
司法部的決定激起了美國國會議員、學術界、亞裔團體和民間組織的廣泛憤怒。許多個人和組織聯名致信給法官托馬斯·瓦蘭 (Thomas A. Varlan),呼吁駁回此案並裁定胡安明無罪。
“此次庭審的過程顯示出美國司法部的種種問題。”美國華人聯合會(UCA)理事會主席蔡金良表示,“這次審判實際上是對聯邦政府 ‘中國行動計劃’的審判,政府必須全面調查自己的執法機構在整個審判過程中發現的所有令人不安的問題。”
9月9日,托馬斯·瓦蘭法官發布了備忘錄意見及命令並宣告胡安明教授無罪,指出檢察官沒有提供證據來證明他們的指控。
瓦蘭法官在長達52頁的無罪判決書第42頁中寫道:“政府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使任何理性的陪審團能根據這些證據,排除合理的懷疑,認定被告具有特定的犯罪意圖。即使從對政府最有利的角度來看所有證據,任何理性的陪審團都不會得出 ‘被告沒有披露與中國大學的聯系,以欺騙美國宇航局(NASA)的資助’的結論。”
瓦蘭法官指出,聯邦調查局特工於2018年開始對胡安明進行調查,理由是涉嫌經濟間諜活動和秘密參與中國頂尖人才計劃,最終被認為毫無根據。盡管如此,調查仍在繼續,直到最終落在NASA資金限制問題上。
法官裁定胡安明無罪的兩個理由是:第壹,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他有意欺騙NASA;第贰,即使假設胡安明打算隱瞞他與中國大學的關系,也沒有證據表明他打算傷害NASA,因此無法構成欺詐。在沒有證據證明胡安明欺騙NASA的情況下,叁項關於虛假陳述的指控也更沒有證據支持。
瓦蘭進壹步指出,本案中FBI“承認對政府機構的撥款程序或大學的利益沖突政策沒有豐富的經驗或知識,也不熟悉大學與政府機構接觸的方式和贊助研究計劃的目的”。
當羅莫納克接到法官的判決後,馬上打電話給胡安明。“我告訴他,嘿,你是個自由人了,他不敢相信,問我是不是在開玩笑?”
“然後他哭了,高興地哭了。”羅莫納克說。
胡安明是自美國司法部2018年啟動 “中國行動計劃”(China Initiative)以來首位出庭參加陪審團審判、首位被判無罪的華人學者。而他無罪釋放的結果也將對後面庭審的案子產生巨大的影響。
美國資深刑事辯護律師朱可亮對澎湃新聞表示,作為“中國行動計劃”第壹案,美國司法部此次可謂慘敗。除了輸了“士氣”,至少還有壹個重要的意義——法官的裁決在類似案件中具有特殊的意義和相關性。
“這個案件法官的判決對電匯詐騙這個罪做了壹個比較高的定義:法官說被告必須欺騙了美國政府,並且想從中獲利,這樣罪名才成立。這個定義對於許多華人學者是有利的。”朱可亮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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