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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11 | 來源: 網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近代著名記者兼出版家鄒韜奮先生有句名言,即“金錢往往成為真正情義的障礙物”,也就是俗話常說的“談錢傷感情”,關於錢這件事,無論是借款不給還是欠債不還,都挺讓人為難的,而人壹旦為難太久必然壓抑,極端情況下就容易釀造悲劇。

“壹家叁口、肢解、最小7歲”這是2009年7月14日,某小區圍觀居民口中的關鍵詞,而完整情況是:7月11日晚上來到徐某家中的艾某國,先是將徐某和其7歲女兒殺害,等徐某妻子回家後又將她殺害,為了逃脫罪行他打算肢解這3人,卻沒成功,反而被抓。
那麼艾某國到底為什麼突然之間狂性大發?圍觀的鄰居非常不理解,因為在他們看來,艾某國和徐某之間的關系還挺好的,出生於1976年河南駐馬店壹個農村家庭的艾某國,本來憑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重點大學,還進了南京藥企公司工作,可是因為太激進差點被開除。

說“差點”是因為有人把他撈了回來,這個人就是他當時的頂頭上司徐某,徐某不僅把他撈了回來,還各種拓寬他的人脈培養他,讓他的業績無限往上漲,最終成了年度最佳新人,還允許艾某國住在自己家中度過困難時期,即便後來兩人各自發展,也壹直不忘拉他壹把。
所以在艾某國心中,壹直都把許某當作恩人,可這中間發生了不少事情,讓兩人之間的友誼急速滑坡,第壹件事就是住在徐某家中時,徐某妻子因為非常有意見而不怎麼待見他,常常把他當傭人壹樣使喚來使喚去,令艾某國非常苦惱,並且跟徐某說了也沒用,他怕老婆。

當然上面這件事解決起來並不難,艾某國自己搬出去後,也就不用再遭受徐某妻子每時每刻都飄過來的白眼了,所以重點還得是接下來的這件事,2007年艾某國在積累了30萬的錢財後,准備買房用來結婚生孩子,這時候徐某找上了他。
徐某說自己和妻子因為房子的問題,有時候不得不分居,而孩子也始終不能到很好的學校上學,所以他決定買壹套房子,希望艾某國能借壹些錢給他,艾某國壹聽是恩人要借錢,想到當年受他照顧的事情,雖然自己也需要用錢,但還是把30萬借給了徐某,還沒打借條。

卻不料這錢壹去,就再也要不回來了,當時艾某國把錢全部借給徐某之後,突然自己的生意就出了問題,急需要錢來周轉,但他也沒有想到去找徐某要錢,畢竟自己才剛剛把錢借給徐某,料想徐某這麼短時間裡肯定也還不起錢,結果沒多久他就發現不是那麼回事。
原來徐某買了壹套200多萬的房子,家具壹套就能有10來萬,他老婆還換了壹台幾拾萬的車,儼然壹副人上人的樣子,根本就不像他自己說得那麼缺錢的樣子,或者說根本就沒有壹點要還錢的意思,艾某國心裡就有點不舒服了,他請徐某吃了頓飯,談了談還錢的事情。

哪裡知道前面氛圍還好好的,說到還錢時徐某就老大不樂意了,吃完這段飯之後聯系也變少了,艾某國只能壹次次找上門去,徐某妻子卻表現得很是趾高氣揚,壹副“我就不還你拿我能怎麼樣”的嘴臉,還說:“誰欠你錢了,你拿出證據來啊!”
艾某國拿不出證據,反而要低聲下氣求他們還錢,而且這壹低聲下氣了就是整整兩年,最後壹次是2009年7月11日晚上,那天徐某突然請艾某國吃飯,說是趁著他老婆回娘家的空檔跟他說說這件事,並且表示家裡面的財政大權都是被他老婆攥在手裡的,他也是沒辦法……

這是不是真實的原因誰也不知道,反正艾某國不打算信了,他只感覺憤怒,這種憤怒累積了太多太多,多到艾某國已經沒有辦法控制,他想起自己曾經在徐家受過的侮辱,而現在這種侮辱依然還會存在很久,就抄起旁邊的物體殺掉了徐某和他的女兒,還有其妻子。
後來他打算逃,但是又想處理屍體,結果耽擱了壹下,事情就這麼敗露了,警方將他抓捕歸案,從艾某國的行為可以知道,他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處拾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而艾某國還存在嚴重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故意殺人罪”規定的嚴重情節指的是,出於卑劣動機而殺人,利用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手段殺人;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的殺人,產生多人死亡的殺人這4種,徐某的殺人手段極端殘酷,且造成了3人死亡,當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雖然他殺人原因在於被害人存在不還錢的主觀錯誤,但因為殺人行為影響重大,所以無法減輕或從輕處理,2010年8月12日艾某國被執行死刑,死之前的庭審宣判現場,法官問及他是否還有話要說時,他答:“都要死了,沒什麼好說的了。”沒有任何悔改之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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