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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1-10-18 | News by: 红星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郭美美炫富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2021年10月1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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