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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18 | 來源: 環球時報視頻 | 有4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今天凌晨1點,九寨溝縣委宣傳部@微九寨 通過官微回應稱,目前,違法線索已移交涉事導游及旅行社所在地綜合執法部門,九寨溝縣綜合執法部門也已介入調查。
另據極目新聞報道,今天上午,九寨溝景區工作人員又表示,他們已經看到該視頻,但景區內沒有這種購物店,此事肯定不是發生在景區內。
九寨溝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也表示,此事並非發生在九寨溝,可能是九寨溝縣的居民去外地旅游時發生的。

近幾年,“低價游”“跟團游”逐漸變成了“低質量旅游”的代名詞,壹些旅行社借“低價”“純玩”的名義吸引游客,導游將游客帶向“指定購物地點”,游客買了,無事發生,不買,動輒嘲諷、辱罵甚至動手,壹系列“流程”非常熟練。
然而,我國的《旅游法》、新修訂的《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早就對不合理低價游、強制購物等問題做出相關規定:
旅行社不得以低於旅游成本的報價招徠旅游者。未經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
旅行社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的等等。
即便如此,類似的行為仍舊禁而不絕。
對此,新華社曾分析指出如此結果,各方都難辭其咎:對於相關市場主體來說,法律意識淡薄,在利益驅動下不惜違法違規、破壞交易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執法不嚴,失之於寬、失之於松、失之於軟也縱容了違法經營的存在;對於消費者來說,壹些游客貪圖便宜,不顧旅游產品成本壹味追求低價,壹定程度上也刺激了低價游的市場需求。
任由“低價游”問題長期存在甚至愈演愈烈,不但擾亂市場秩序,破壞市場公平,讓游客合法權益失去保障,同時還可能損害整個旅游市場以及相關景區景點的市場聲譽和形象,負向外溢效應不可小覷。
徹底解決“低價游”問題,需要從幾個方面共同使力,發揮合力,形成威力。
壹是監管部門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對那些違法違規的市場主體絕不姑息,治密監督網,露頭就打,以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
贰是增強市場透明度,尤其是盡量減少旅行社與游客間的信息不對稱,比如可要求在旅游合同中將有無購物、幾次購物、購物地點等以清單形式列明,堵塞不良從業者混水摸魚、玩貓膩的空間。
叁是建立不良從業者及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從而加大其違法成本,倒逼市場主體增強知止心、知畏心、知恥心,以防被“紅牌罰下”失去上場機會。
肆是加強游客對個人旅游權益的自我保護意識,提升消費理性,對那些價格明顯低於成本的旅游產品保持警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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