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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21 | 来源: 1010法制眼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武威市原副市长
近日,多数被查官员的处理通报中基本上都会出现“大搞权色交易、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这样的表述,这让“性贿赂”一词再度成为吃瓜群众茶余饭后的谈论的焦点,那么问题来了,“性贿赂”到底构不构成犯罪呢?下面,@老宋点评为大家普及一下。性贿赂的定义
人们通常说的行贿常常指的是车子、票子、房子等实物,但是还有一种贿赂被称为“性贿赂”,性贿赂的本质其实就是权色交易,行贿者通过他人或者自己向受贿者提供性服务,受贿者则利用自身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行贿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性贿赂有哪些表现形式
传统意义上“性贿赂”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直接性贿赂,即行为人自己直接向受贿人提供性服务;二是间接性贿赂,即行为人出钱请第三者,通常是卖淫人员或第三人向受贿人提供性服务后获取利益;三是混合型性贿赂,即行为人既直接或间接向受贿人提供性服务,也给予受贿人财物获取利益。“性贿赂”到底构不构成犯罪?
近20年来,刑法经历了11次修改却始终未将“性贿赂”入刑。反对“性贿赂”入罪的专家学者认为:性贿赂入罪“内涵不确定,缺乏可操作性,定罪量刑都有困难”。但支持入罪者则认为,性贿赂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以立法进行制裁的时机已经到来。
现行法律对受贿罪的定义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行贿罪的规定则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这两条都是针对财物性贿赂犯罪作出的规定。这意味着,根据现行刑法,其他贿赂形式不能按贿赂犯罪来定罪量刑。那么在其他国家对于“性贿赂”是否入罪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呢?-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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