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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25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王嶺在到案後承認了其與多人發生過性關系的事實,但他稱這些事情均是在“處對象”期間發生,不存在強迫。證人趙雨稱,王嶺曾多次讓他介紹小姑娘,說是處對象,其實就是跟人家發生關系,有時候王嶺催急了,趙雨就隨便給兩個女生打電話,最後約不出來,也就不了了之。
同樣的說法還出現在本案其余多名被告人的供述中。據孟羽供述,王嶺曾經在叁中看上壹個姑娘,找王東幫忙“搞到手”,王東沒有做到,王就把他踢出了他們的圈子。孟也提到,有些女孩是出於自願的,“因為她們想在林東混,王嶺在‘混混’裡的威望很高,還有些女孩就是想要生活費”。
案卷資料顯示,多起強奸案發生之前,被害人和被告人曾前往KTV唱歌,結束後來到王嶺住宅處或賓館。賓館負責人在接受詢問時表示,王嶺長期在該處開房,因此他帶女孩回去時並未重新登記,也沒有強制要求女方出示身份證。澎湃新聞實地走訪發現,該賓館距慢時光休閒吧百余米,是由民房改建而來。據去過賓館內部的人士介紹,該賓館內部是由木擋板隔離成壹間間客房,隔音很差。
多位被害人稱,緣於對王嶺的恐懼,在被侵犯之後不止壹次與王嶺發生關系,其中也有人曾與王嶺短暫地處過對象。29名被害人在警方處所做的詢問筆錄都稱自己並非出於自願,並且曾在案發時表達出反抗,遭到了王嶺的言語威脅和暴力相向。
未成年被害人之壹的小雲稱,王嶺在家中對其實施性侵之前還用手機播放了壹段視頻,內容是其在某個夜晚毆打另壹名男性,“對方低聲下氣地說‘以後不敢了’,後來王嶺又把那人打倒在地,不知道從哪裡拿出壹把‘手槍’,做了壹個拉的動作,像是上子彈,然後用槍指著地上的人”。
小雲說,當時她心裡非常害怕,起身要走,被王嶺壹把抓住。她用言語勸阻王嶺停止侵犯行為,但對方狠狠地對她說“好好的不行嗎?以後你有事可以來找我,我罩著你”,最終,她沒能掙脫。
這壹切發生時,王嶺的小弟就在臥室外。小雲稱,之所以沒有大聲呼救,是知道“叫了也沒有用,他小弟把我帶來就是為了讓我跟王嶺發生關系”。
其他被害人的陳述也有類似說法,並且她們在事後幾乎壹致地選擇沉默,或出於恐懼王嶺的勢力,或擔心事情張揚影響名聲。其中,還有人稱曾在事後陷入抑郁情緒,選擇輟學和自殘。
被害人小萱父母稱,在案發前,孩子從沒跟家裡說起過被強奸,只是忽然不想上學了。當時,父母也曾和班主任溝通,但小萱堅持不回去上課,還自稱在外面找了份工作,直到有熟人打電話告訴他們,看到其在KTV陪唱,無奈之下,父母才將其送去外地上技校。案卷信息顯示,小萱出生於2004年,其在KTV從事陪唱時年僅14歲。
被害人小冰稱,跟王嶺發生關系後,成績下滑很快,晚上也睡不著。
案卷信息顯示,有幾名被害人曾在小范圍內相互溝通。被害人小嵐就曾把遭王嶺強奸壹事告訴給了王嶺當時的女友宋麗。小嵐稱,王嶺得知後,將其拽到車上,拉到303國道,還將其衣服扒光,讓她追著車跑,“王嶺說,這事兒我誰都不許告訴。我當時非常害怕,天氣太冷了,如果我不聽他的,我怕他把車開走,我會凍死在國道上。大約跑了壹千米,他才讓我上車。”國道裸奔事件,在多名被告人的供述和被害人的陳述中也有提及。
除恐嚇外,被害人小嵐還稱自己曾被限制人身自由。小嵐稱,2018年暑假,她被王嶺帶至慢時光休閒吧,前者指派壹小弟看守她,限制其人身自由長達肆天。在她伺機逃走之後,王嶺又再次施壓,叫其回去,並重新指派兩名小弟再次限制其人身自由長達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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