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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25 | 來源: 洞見天涯 | 有78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許晴 | 字體: 小 中 大
從2000年起,美國貨幣監理署開始對中國銀行紐約分行進行調查。2002年1月18日,美國財政部貨幣監理署(OCC)與中國人民銀行發布聯合消息,中行紐約分行在王雪冰任紐約分行總經理期間存在違規放貸、賬外經營以及違規開立信用證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等不當行為,主要違規操作金額高達27億元,並因此作出處罰性決定:對中國銀行紐約分行罰款1000萬美元、對中國銀行總行罰款1000萬美元。
北京市第贰中級人民法院經過近兩年的調查取證,於2003年12月10日對王雪冰案件進行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王雪冰在1993年至2001年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華晨(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再東方廣告有限公司等企業謀取利益,並為此非法收受這些公司送予的錢款及藝術品、名牌手表等貴重禮品,共計折合人民幣115.14萬元。由於海外取證困難等原因,對於其在擔任中國銀行紐約分行總經理和中國銀行行長期間,違反金融監管規定,工作嚴重失職,造成的嚴重後果,未追究王雪冰的刑事責任。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
聽到判決結果,王雪冰臉上壹陣抽動,但很快恢復了平靜。面對前來拍攝庭審過程的中央電視台記者,他下意識地整理了壹下身上的深色高檔西服,努力克制著自己的情緒,面色平靜地凝視鏡頭,似乎是在以這種特別的方式向熟悉他的朋友、年逾柒旬的父親和遠在國外的兒女“照面”。
先前那個風流倜儻、儀表堂堂的銀行行長不見了,站在被告席上的王雪冰顯得那麼孤獨,在場旁聽的竟沒有壹個他的親人。判決結束,他被法警押出法庭時步履蹣跚,像垂暮的老人。此時,離他的51歲生日還有兩個多月。
在服刑期間,王雪冰痛定思痛,寫下了長達萬言的悔過書,並總結自己的犯罪經歷,於2006年2月寫下了防止金融高官犯罪的報告。該報告呈送北京市紀委後,引起高度重視。當年5月28日,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北京市政法委將其報告作為反腐倡廉典型案例,並將相關材料下達全市各機關進行警示教育。-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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