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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31 | 來源: 有光的所在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970年11月召開的第25屆聯合國大會上,表決了「驅逐中華民國」的提案和「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提案,均未通過。前者未獲得半數以上贊成;後者因屬重要問題案,需叁分之贰多數贊成,結果以51票贊成、49票反對、25票棄權,未達重要問題案所需的叁分之贰多數沒通過。但支持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首度超過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
當時,日本表示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但主張「中華民國」繼續留在聯合國。荷蘭建議由安理會「先通過台灣為新委員國」,再通過由北京政府代表中國。美國提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並取得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席位,同時「中華民國」也保有聯合國席位,意即「雙重代表權案」。
美國的提議是認為中共無法接受「兩個中國」在聯合國,因此希望在還有足夠影響力時,藉由通過「雙重代表案」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動拒絕入會。但蔣介石斷然拒絕了美國所提方案,表示寧願跟中共對抗到最後壹刻,都無法接受「兩個中國」的方案。
次年1971年4月23日,美國派密使勞勃·丹尼爾·墨非(Robert Daniel Murphy)赴陽明山中山樓希望蔣介石接受「雙重代表權」,蔣的條件是保留「中華民國」安理會常任國席位,才答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存在聯合國。
1971年8月17日,美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老布希向聯合國秘書長正式提出「雙重代表權」提案,讓「中華民國」仍能保住在聯合國的席位。
197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就「雙重代表權案」發表聲明,堅決反對聯合國同時接納海峽兩岸雙方為會員國,反對美國通過「雙重代表權」提案在聯合國搞「兩個中國」、「壹中壹台」,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壹切合法權利必須完全恢復,必須把蔣介石集團從聯合國及其壹切機構驅逐出去」。
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文》「中華民國」被驅逐
1971年10月18日,聯合國大會即將正式討論中國代表權案,在前壹天晚上,美方再次致電蔣介石,建議接受當時國際社會可以認同的「雙重代表案」,接受以「台灣為名義」延續會籍,避免「中華民國」將同時喪失聯合國及常任理事國席次,但蔣還是以「漢賊不兩立」為由,堅決不接受「雙重代表案」。
1971年10月25日,知道大勢已去的「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周書楷,在表決前以程序問題發言,在台上宣讀「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的聲明,接著帶領所有的中華民國官員離席退出聯合國。隨後,聯合國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通過《2758號決議文》,正式驅逐「中華民國」、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
現今美國認為中國誤用《2758號決議文》台灣有權參與國際事務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今日滿50周年,美國官員指中國誤用決議文排除台灣參與國際事務。但美國行政部門對台灣參與的立場與支持程度不變,仍希望台灣能作為「觀察員」參與,不涉國家地位,但有部分國會議員支持台灣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
美國國務院與我方外交部官員22日舉行線上論壇,討論如何擴大台灣在聯合國及其他的國際參與。美方聲明,本次討論著重於支持台灣有能力可有意義地參與聯合國,美方重申美國支持台灣有意義地參與「世界衛生組職」以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並討論可凸顯台灣有能力在廣泛議題上做出貢獻的方法。
美國國務院亞太副助卿華自強(Rick Waters)日前在研討會指出,中國誤用《2758號決議文》施壓聯合國阻止台灣參與,並呼吁聯合國會員國應加入美國行列,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
美國政、學界近來對《2758號決議文》的討論不少,包括前國安顧問歐布萊恩(Robert O’Brien)不久前也在壹場研討會表示,《2758號決議文》「僅涉及中國席次問題,台灣有權參與聯合國與其專門機構」。美國跨黨派眾議員於4月提出的「台灣國際團結法案」提到,《2758號決議文》僅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並不涉及台灣及台灣人民。(本文授權轉載自「有光的所在」臉書專頁/原標題:你必須知道的真相︰「古寧頭大捷」和「退出聯合國」——跟教科書不壹樣的歷史)-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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