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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1-10 | 來源: 上游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胡婆婆居住在渝中區民生路,老伴去年過世後,平時就和保姆壹起生活。最近,胡婆婆給630打來電話,說有人要把她從居住的屋子裡趕走。這是怎麼回事?記者隨即前去了解情況。

胡婆婆住在渝中區民生路的壹棟老式居民樓裡,記者見到她時,她正躺在沙發上休息。沒說上幾句,老人就不停地抹眼淚。胡婆婆說,老伴剛走壹年多,繼子謝先生就想把她從家裡趕走。

胡婆婆今年78歲了,和老伴謝大爺是再婚夫妻,婚前雙方都有壹個子女,結婚拾幾年,老兩口壹直比較恩愛。不過幾年前,夫妻倆都查出患了癌症。為了處理好身後事,去年6月,胡婆婆和老伴擬定了壹份協議,約定夫妻倆居住的這套房屋,由謝大爺的兒子謝先生繼承,同時,這套房屋供胡婆婆居住,直到去世。而謝先生給胡婆婆15萬現金作為補償。

胡婆婆說,去年10月,老伴去世後,就留下她獨自生活。雖然自己還有壹個女兒,但平時工作較忙,很難貼身照顧。孫女也遠在西藏,難以幫到她。目前,胡婆婆已經到了癌症晚期,行動不便,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家臥床休養。平日裡出門買菜、看病全靠保姆、親友幫忙照顧,勉強度日。最近,繼子謝先生給她打來電話電話,就讓她收拾東西,明年2月份搬出去。胡婆婆說,這個消息讓她感到意外,也很傷心。

為了核實情況,記者當場電話聯系了胡婆婆的繼子謝先生,謝先生告訴記者,自己並不是絕情的人,讓胡婆婆搬走,也純屬無奈之舉。這套房子是去年的時候,謝大爺過戶給他的。如今因為欠了銀行貸款,這套房已經抵押給了銀行。目前銀行正在走法律途徑,准備拍賣。

謝先生說,胡婆婆可以壹直住在這套房屋,直到明年2月份,後期他也願意在能力范圍內支付適當的租金,為她另外尋找住處。同時,如果胡婆婆覺得自己的做法不妥當,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起訴他。


面對眼前的情況,行動不便的胡婆婆,該怎麼辦呢?記者幫忙咨詢了律師。

記者了解到,我國《民法典》第拾肆章,對居住權有專門的說明,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根據以前各方簽訂的協議,胡婆婆的確有權繼續居住這套房屋,但面對繼子欠賬、房屋面臨拍賣的情況,她又該怎麼辦呢?記者幫忙咨詢了律師。

按照律師的說法,何婆婆想要維護自己的居住權,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過訴訟的方式尋求解決。但是,壹個身患重病的柒旬老人,身邊又缺乏子女們的陪伴和照料,後續如何安置成為難題。

胡婆婆嘗試撥打孫女的電話,不過壹直無人接聽。在記者采訪的過程中,家裡來了不少親友,來探望開導胡婆婆。

記者也把情況反映給了胡婆婆所在的解放碑街道民生路社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是第壹次了解胡婆婆的情況,接下來,他們會安排網格員上門,協調雙方處理此事,必要時,也會安排公益律師,幫助胡婆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記者發稿前了解到,解放碑街道民生路社區的工作人員已經上門協調胡婆婆的事情,壹家人仍在對此事進行協商。
第1眼-重慶廣電記者 彭俊傑 王康龍 曹榆
原標題:柒旬老人身患重病 繼子要求她搬離房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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