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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1-24 | 来源: 大河报洛阳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恰逢疫情该案线上开庭,张师傅也没有见到原告一方。
遭遇
洛阳近60家小吃店主因“潼关肉夹馍”成被告
在准备应诉的过程中,张师傅结识了洛阳多位小吃店店主,他们都陆续接到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状,在洛龙区经营米线店的于师傅便是其中之一。
于师傅告诉记者,他于今年10月20日收到老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而在此时,店里的“潼关肉夹馍”字样早就踪迹难觅。
2015年7月,于师傅和妻子开了米线店,特色有“于师傅潼关肉夹馍”。店门楣的招牌上写着于师傅潼关肉夹馍字样,店内的宣传画有网上下载来的关于潼关肉夹馍的宣传,装肉夹馍的袋子是定制的“于师傅潼关肉夹馍”字样。今年7月,店招牌上的潼关二字因店员打扫卫生不小心弄掉落了,一直空着,“今年国庆前夕,社区的人说招牌不全不好看,我们就加了香酥二字上去”,店内的潼关肉夹馍宣传画也随之撤掉,装肉夹馍的纸袋也更改为于师傅香酥肉夹馍。
我们在网上查到,潼关肉夹馍协会是2016年登记的,“我们在他们协会注册之前便使用了这一名称,而且在收到传票时已经不使用了。”于师傅说,莫名被告上法庭,他和妻子都觉得震惊和委屈。
于师傅告诉记者,,“目前在洛阳潼关肉夹馍被告群就有48个人,还有很多人没加入,不完全统计有60多位。”于师傅说,而在沟通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在河南、长沙等地,都有店主有相同的遭遇,“我所加入全国范围内被告群有281个人。”
于师傅告诉记者,洛阳的店主大部分集中在11月开庭,“群内一些店主提供信息,有原告律师不断找到他们协商赔偿价格,一开始说5万,后来降到1万八,多个回合下来律师居然说那5000也可以。”
“这不是瞎糊弄呢?”张师傅提出质疑,他在搜索证据的时候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资金只有5万元,而他们大规模的起诉小微店主,普遍追偿3至5万元,“这已经超出了维护知识产权的范围,这是‘恶意敛财’。”张师傅质疑说。
图片说明:据天眼查显示,全国有多家餐饮店铺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网站截图)
回应
潼关肉夹馍协会:接受采访可以,去找我们主管单位
记者留意到,针对张师傅的传票上,潼关肉夹馍协会主张张师傅停止侵犯其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除了上下两个部分,上方为一个logo,因印刷问题难以看清,下面为一个潼关肉夹馍五个字并配有“—TONG GUAN ROU JIA MO—”字符。
记者查询天眼查了解到,潼关头夹馍协会成立登记日期为2016年6月6日,注册资本5万元,登记管理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为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宗旨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住所为潼关县十三花肉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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