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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1-12-04 | News by: 潇湘晨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房屋出租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拉黑房东是因“无法沟通”?
周女士告诉满哥,事后她联系邹先生,对方却一直没回消息。“他从始至终都没接过我电话,不止这次,从租房到现在他都没接过我电话。”而周女士11月29日到现场时,还有一位员工没走。周女士赶紧拦住员工,让后者打电话给老板,于是得以联系到邹先生。但在这个电话之后,周女士发现邹先生将自己微信拉黑,完全联系不上了。
而对于为何将周女士微信拉黑,邹先生解释道,是认为自己与对方无法沟通,只能同中介调解。在之前的微信记录中,周女士要求赔偿3000元。而在那次通过员工的电话中,邹先生说周女士要求赔偿8000元。但周女士说自己没有这个表述。
在12月3日的调解现场,邹先生表示愿意承担卫生清洁、马桶盖维修、填补墙上孔洞等费用,其他的损坏细节邹先生还持保留看法,认为这一定程度上属于房屋出租的自然损耗。目前,双方最大的争议在于面目全非的木地板。邹先生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4000元的地板损失费用谁承担?
收房时周女士请来房屋鉴定员鉴定,后者表示地板是因长期泡水而鼓起,再加上人不断踩踏才导致的,经评估光地板损坏就达4000元。
而这水从何来,是双方争论的焦点。在7月底时,住在租房内的第一任店长曾联系过房东,反映洗衣机旁边的管道下水慢,需要维修。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当时联系的维修师傅太远,没过去,于是她让店长自己联系维修师傅,费用她来出。后来换到第二任店长,也向房东反映过积水问题。
而双方都认可的第一次实际性的维修发生在10月底。邹先生据此认为周女士作为房东不作为,没有认真对待反映的积水问题,积水愈加严重才致木地板慢慢泡发。他告诉记者自己中途曾问过中介是否可以退房,因为房东不理会维修问题,但因考虑到违约金和再找房子的中介费而作罢。中介表示确有此事。
而周女士则认为,洗衣机旁的管道处离客厅的木地板有一个拐角加一条厨房的廊道,不可能蔓延那么远;且维修房屋是双方的责任,自己、租客张先生和实际住户员工之间一直沟通不畅。且据租约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而调解现场的物业人员表示,10月底那次维修他也来了现场,当时积水确实只在拐角处,但他也无法判定,因为当时维修已经在进行。那时他已注意到客厅的木地板有拱裂,但远未至现在的程度。
物业人员指出墙脚脱落的墙皮肯定与水带来的湿气有关,但是否和漏水有关,漏水处在哪里,目前都要等待专业人士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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