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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2-14 | 来源: 盖饭娱乐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林丹 | 字体: 小 中 大
12月14日,有媒体报道称,羽毛球手林丹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达到541661元。
据资料显示,2018年7月,由林丹参股的万国城(广州)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与广州西敏旅运票务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后者需要向林丹及其配偶谢杏芳和其他第三人提供机票。
而林丹参股的万国城公司收到账单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机票钱,但万国城公司屡次被催款后仍不支付2018年9月至12月的机票钱,无奈,广州西敏公司将万国城公司起诉至法院。
最后,法院判决林丹参股的万国城公司需要赔偿广州西敏公司40余万元以及相应利息。
这件案子中途还成为终本案件,意思就是被执行人没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所以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直到今年12月,案子才恢复执行。
简单点来说就是,林丹和谢杏芳拖欠某公司54万元的机票钱,而且已经欠了3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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