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1-12-28 | 來源: 中國經濟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錦江萬達區的托育幼兒園,也在12月發生了股權變更。天眼查信息顯示,成都頤果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在12月9日退股。有家長針對此行為咨詢成都當地律師,該律師表示:“在12月9日退股的行為,有可能是為了逃避責任。”

跑路校區並非直營店,幼兒園也無辦學許可
隨著維權活動的進行,諸多問題也暴露在了家長面前。
在機構關停的第壹時間,有家長聯系了弋果教育總部。弋果總部於12月16日回復的“致家長函”表示,此次“爆雷跑路”的4個校區不是直營校,分別由成都市錦江區弋果美語英語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區弋果美唐英語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成都頤果喜閱培訓學校有限責任公司、肆川高朗教育咨詢股份有限公司武侯分公司全權運營管理,屬於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企業。
對此,有家長表示不解。“報名的時候還給我強調了是總部直營,我覺得靠譜就報了。而且費用跟直營店沒有任何區別,為什麼不能找總部,壹句加盟店就算了嗎?”
張地峰律師分析認為,此次事件涉及到“連鎖經營”的法律性質問題。連鎖經營壹般有兩種方式,壹種是直營店,屬於品牌方直接管理的分店,可能是總公司的分公司,也可能是母公司的子公司,還可能是指定人員開設的個體工商戶。還有壹種是連鎖經營方式,即加盟,在法律上的定義為“商業特許經營”,即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商標、企標、專利、專有技術等)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許可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壹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許可人支付許可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由此可見,針對加盟店模式的連鎖經營,由於是以合同約定為基礎的,合同雙方主體在法律上是相互獨立的,即便合同有約定監督條款,也只約束合同雙方,與消費者並無直接法律關系,因此消費者直接向品牌總部索賠確實存在法律困境。當然,也有例外情形,實踐中如品牌許可方授予加盟方代理商、直營店等權利證書,足以讓消費者認為加盟方系品牌方的代理人,則消費者可要求品牌總部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本案中弋果美語總部的表態是否合法,需要結合有關證據進壹步分析判斷。”張地峰說。
讓家長疑惑的不僅是直營與加盟之分。更讓壹部分家長大跌眼鏡的是,自己報名的錦華萬達幼兒園實際上沒有幼兒園的辦學許可,而是托育資質的機構。而這也是在此次關停事件後,家長代表找到教育局咨詢後才得知的。
李女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在前期與校方的交流過程中,校方多次口頭宣傳為“幼兒園”,且自己多次提到報名幼兒園,對方並未糾正。而在入學協議上的注冊信息顯示,她所報的業務中文為“國際課程”,英文是“kindergarten”。“我當時想‘國際課程’就是國際班,‘kindergarten’不就是幼兒園嗎,按照國際管理,托育的英文應該是‘nursery’或者‘daycare'吧!”李女士說。
對此,張地峰認為,弋果美語在不具備辦學資質的情形下,若口頭宣傳為“幼兒園”的現象屬實,就會涉嫌虛假宣傳。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肆拾伍條“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等有關規定,受到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如遭受損失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
教育機構跑路,家長如何維權?
12月17日,弋果美語錦華萬達校給出了4項學員安置方案。但家長並不認可。
方案壹是給學員轉校,但可接受名額只有120個學位。家長維權代表秦先生表示:“突然關校後,品牌方開始劃清界限,聲稱這些校區屬加盟商運營,財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其他非同壹加盟商的校區存在著利益不壹致、不對等的情況,憑什麼願意接收這4校的孩子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