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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1-03 | 来源: 澎湃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离婚 | 字体: 小 中 大
有了新司法解释?离婚更难了?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争议文章认为,从民法典以及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来看,法律对于离婚的最新态度是:防止轻率离婚,离婚更难了。
文章还提到,对于诉讼离婚,只有背叛婚姻严重到重婚或者与他人持续、长期的共同生活,且要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才可以判决离婚。
游植龙认为,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对“与他人同居”情形的认定的解释,只是沿用了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并无新意,不能就此解读为“不能仅以配偶出轨为由请求离婚”。
张荆说,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而上述争议文章把旧规定当新规定,还把法律所列举的离婚情形进行了窄化理解,限缩条文规定,机械教条地理解法律,会引起对法律的误解。
“能够判决离婚的情形其实挺多的,除了情感方面的同居、重婚,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比如长期嫖娼、长期持续出轨等行为,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都属于能够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张荆说,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兜底条款”,即民法典中规定的“其他破坏夫妻感情的情形”。
“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与政策一贯遵循的原则是保障婚姻自由,反对轻率离婚。”陈爱武指出,为了实现这一原则,原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离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其司法解释在离婚条件程序等问题上,基本承袭了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陈爱武指出,法院判决离婚的基本标准是“感情已破裂,调节无效”,民法典地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前述五中情形皆为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因此,是否判决离婚有赖于法院根据当事人感情基础、婚后情感状况、导致离婚的矛盾冲突缘由、有无子女、对方当事人态度等情形综合斟酌后进行裁量。
陈爱武认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更加科学,增加了一款特别的离婚条件,即一千零七十九条最后一款:“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无论有无离婚事由,法院都应当判决离婚,体现了保障离婚自由和防止轻率离婚这两者间的平衡与协调。”陈爱武说,就此而言,离婚不是更难了,而是更加科学合理了。-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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