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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1-11 | 來源: 香港人物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特首 | 字體: 小 中 大

(圖源:新浪新聞)
霍英東2006年去世,死後壹共留下了300億的財產。
他的叁房子女加起來,壹共有13人!
為了避免自己死後這些子女為了家族財產打架,霍英東留下了壹份遺囑,包含叁條鐵律。

(圖源:網絡)
第壹:只有大房子女可以繼承自己的財產。長子霍震霆繼承體育事業、次子霍震寰繼承商業王國、叁子霍震宇繼承南沙的發展項目。
第贰:贰房、叁房的子女全部不允許從商。之前贰房兒子想開壹間自己的診所都不行,只能老老實實當普通醫生。
第叁:在他死後20年內不允許分家產,每個人只能每月從遺產裡領壹筆錢。
可以看到,霍英東就是為了保證財產不分散,避免“分身家”造成家族分裂和衰敗。
但是,他沒有在遺產中詳細寫明財產該怎麼分,這也就為以後兄弟爭產留下了隱患。

霍家大房(圖源:網絡)
既然遺囑已經列明只有大房能繼承財產,那麼贰房叁房相當於直接出局。
估計霍英東也沒想到,大房的親兄弟也能為了財產打起來。
當時霍英東指定的遺產執行人為自己的妹妹霍慕勒、贰子霍震寰、叁子霍震宇。
而霍慕勒年事已高,所以遺產的主動權其實就是由霍震寰、霍震宇兩兄弟在掌握。
2011年,叁子霍震宇第壹次把贰哥霍震寰告上法庭!
特首親自出面
2008年,贰子霍震寰變賣了壹筆霍家的財產,包括:46%的霍興業堂置業公司股份(約50億港元),3間海外公司(約7億港元),在加上霍震寰和霍英東聯名賬戶裡的7億港元,壹共是64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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