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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1-16 |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王富如此描述王富玉“最後的瘋狂”:“退休後更猛壹些,他不顧忌,好多轉賬就過來了,過去還用現金,還得躲壹躲。退休後,直接的轉賬就來了。退休以後,他感覺脫離了官場了,可能就沒他的事兒了。”
2021年11月30日,天津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王富玉壹案。王富玉被起訴指控:1995年至2021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規劃審批、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34億元。2019至2020年離職後還利用影響力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1735萬余元。王富玉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我不知道要錢幹什麼,我吃喝不愁啊。你要錢幹什麼,埋你啊!我現在知道我瘋狂的貪欲登峰造極,但我不知道要錢為了什麼。”此時,王富玉悔之晚矣。
王富玉嚴重錯估了黨中央反腐敗的決心和意志,正部級級別不是護身符,退休也不等於上了安全島。違紀違法問題無論隱藏得多久、積累得多深,都有暴露的那壹天,而且要付出的代價會越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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