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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1-21 | 來源: 北青深壹度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反對會被殺得心服口服”
判決書顯示,壹名證人證實,九江人稱嚴茂華為“嚴總”、“嚴主席”,這位黑道上的“大哥”對反對自己的人,會將其殺得心服口服。
嚴茂華早期曾跟隨廖美華混社會,嚴茂華的實力壯大後,廖美華加入了嚴茂華組織的過駁業務,但因占股比例問題,贰人關系慢慢出現裂隙。2009年,嚴茂華懷疑廖美華向公安部門舉報了自己,再加上廖美華在自己父親葬禮中表現出“大哥的姿態”,贰人關系進壹步惡化。
於是,嚴茂華暗示壹個名叫代焱的手下去教訓廖美華。因想要獲得嚴茂華組織的經濟實體江西昌沙砂石公司股份,代焱答應下來,隨後糾集多人在湖北省黃梅縣人民路持刀砍傷廖美華,代焱以此獲得了該砂石公司1%的股份。2010年至2014年,代焱所持股份獲得90萬元左右的利潤分紅。
團伙成員徐浩然也供述稱,遇到不聽話的企業家或者對手,嚴茂華會利用團伙成員對其實施暗殺行為。尤其是從事采砂行業時,嚴茂華及大盤子公司會通過招投標控制各大采區,利用黑社會背景入股其它采區,或對有些不聽話的人直接“暗殺”,逼對方離開采砂行業。
2001年,安徽商人宗誠與袁冬生等人在九江合作采砂,嚴茂華向宗誠等人索要股份遭拒後,安排人持刀砍殺宗誠,致其背部、手臂、腿部等多處受傷。證人熊小明稱,宗誠之所以被砍,是因為商議鄱陽湖采砂事宜時,宗誠代表安徽人在九江出面,嚴茂華覺得只有砍傷宗誠,安徽那邊的合作者才會乖乖地聽話,他們的生產技術、泵船等也就能為自己所用。
“立威後,沒有人再敢進鄱陽湖采砂”,宗誠陳述,整個九江都知道他被殺傷的事情,其他人有錢也不敢去買采區,除非是嚴茂華挑剩下的。被砍傷後,宗誠變賣家財,舉家離開九江,到上海住了拾多年,每次出門都要左顧右盼,怕受到襲擊。
“砍殺”的任務常出現在嚴茂華組織中,但也不是每壹次都能順利被“執行”。判決顯示,該團伙在砍殺競爭對手時多次因認錯人誤傷旁人。
除了砍殺,該團伙也經常以打砸、威脅、恐嚇等手段實現目的。判決書顯示,2004年7月上旬,馮貽明和親戚在鄱陽湖買了壹條采砂泵船,叁天後的凌晨,大盤子公司派來贰拾余名年輕人,他們乘兩艘快艇,穿黑色衣服,手持砍刀或斧頭沖上采砂泵船打砸,邊砸邊喊“所有人蹲下”。最終馮貽明花了16萬才把船修好,事後他才知道,因為他買船時未向大盤子公司上交5萬元介紹費,所以才惹了麻煩。
另壹位當事人黃紅衛是原都昌縣新世紀造型材料有限公司負責人,據他所說,因大盤子公司想要霸占其公司,對方多次采取威脅恐嚇手段讓他退股,交出公司印章。2017年5月份,有贰拾余人砸開公司大門,黃紅衛家的門窗、私家車也被砸壞,考慮到公司經營及自身安全,他最終將公司轉出。

嚴茂華在珠海的住所“澳洲山莊”別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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