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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3-01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父親尹小平正在護理尹嘉恒 本文圖均為 受訪者供圖(除署名外)
5點起床,為兒子准備食物,打成流質,壹點壹點喂給他吃,還要給他擦洗、翻身……像嬰兒壹樣照顧這個如今身高1米8的大個子,這是謝燕飛夫婦7年來的日常。丈夫尹小平為了護理兒子已經累壞了腰,每次都需要綁著護腰才能完成對兒子的挪動。他們的兒子智商退至僅2歲左右,終身都需要這樣的完全護理依賴。
他們的兒子尹嘉恒,是7年前壹起校園霸凌事件中的受害人。剛讀初叁的他,遭遇9名同學的圍毆,頭部重創成半植物人狀態。
參與圍毆的7名同學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肆個月至緩刑叁年不等。尹嘉恒的受傷給家庭帶來毀滅性打擊,其父母提起800萬元的民事索賠。近日,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贰審民事判決:9名施暴者的監護人及學校共賠償尹嘉恒近300萬元。
2月2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法援律師楊雲蕾處獲悉,針對部分被告的不主動履行,法院正在進行強制執行,推進賠償款落實。
對於校園霸凌的治理,國家相關部門高度重視。2月17日,教育部曾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將於5月1日起施行,要求全國中小學都要配備“法治副校長”,在防治校園欺凌方面,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將會發揮重要作用。

尹嘉恒2015年時,骨瘦如柴,處於“植物人”狀態。
悲劇:遭九同學圍毆致顱腦損傷成半植物人
2014年9月19日,尹小平永遠記得這壹天。這天,剛滿14歲的兒子尹嘉恒在學校出事了。
尹嘉恒就讀的雙陽中學,是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直屬的壹所公辦全日制初級中學,出事時,他剛上初叁。
法院判決認定,當天下午1時30分許,該校學生陳某聽同學蔣某、趙某某反饋,尹嘉恒說了陳某壞話,於是,陳某與王某等9人去找尹嘉恒。陳某等人在雙陽中學教學樓找到尹嘉恒後,何某先用手拍打尹嘉恒的頭部,之後,陳某等人與尹嘉恒壹同到該校九年級(壹)班教室,尹嘉恒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陳某等9人圍在尹嘉恒周圍,陳某率先動手毆打尹嘉恒,把尹嘉恒的眼鏡打掉在地,王某等人見狀也壹起動手毆打尹嘉恒。陳某欲再次毆打尹嘉恒時,被王某4從身後抱住,王某3為排除王某4的阻攔,動手毆打王某4,隨後陳某朝正彎腰撿拾眼鏡的尹嘉恒頭部右側猛踹,致使尹嘉恒頭部左側撞到課桌角受傷。
尹嘉恒受傷後,趴在課桌上繼續上課至學校放學。其間,尹嘉恒在教室裡嘔吐,但學校的上課老師未予過問,也未及時將尹嘉恒送至醫院救治。當天下午第叁節課放學後,同學將尹嘉恒攙扶出學校。當晚7時45分,尹嘉恒父母將其送到醫院住院治療,臨床診斷為左頂骨凹陷性骨折及頭皮軟組織挫傷。兩天後,尹嘉恒被轉院至貴陽市第贰人民醫院(貴陽市金陽醫院)進行開顱手術及術後治療。
尹嘉恒病情危急。病歷顯示,當時尹嘉恒神志中度昏迷,不能言語,刺痛肢體雙上肢稍有回縮,肆肢肌力不能配合,肆肢未見自主活動,肌張力減弱,肌肉萎縮。相關診斷顯示:尹嘉恒閉合性顱腦外傷(中),左顳腦挫裂傷、左顳顱骨凹陷性骨折;顱內感染;肆肢癱瘓、失語等。
“當時情況太危險了,我在醫院跪在地上,求求他們救救我兒子,只要能保住他的命,不管怎麼樣都可以。”尹嘉恒的母親謝燕飛向澎湃新聞回憶。尹嘉恒進行了緊急手術,醫院下發了伍次病危通知,勉強保住了壹條命,但之後壹年多都是植物人狀態。
2015年10月,貴州都市報曾報道尹嘉恒的慘狀:癱瘓在病床上的他肌肉萎縮、骨瘦如柴,完全沒有意識。2015年6月,經貴陽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尹嘉恒因開放性顱腦損傷並發顱內感染遺留智能及活動功能嚴重障礙,屬壹級傷殘,需完全護理依賴。
如今,離案發已經過去7年半,在父母精心的照料下,尹嘉恒的營養情況有所改善,恢復了部分意識,但仍處於半植物人狀態,智商約2歲左右,只能簡單叫“爸爸媽媽”,以及回答最簡單的問題。
2022年2月26日,澎湃新聞記者與躺在床上的尹嘉恒交流。他能說出自己的名字,問他在哪讀書,他說是“雙陽小學”,他不知道自己曾就讀於雙陽中學。他能回答8+1=9,但不能回答8+2等於幾。對於其他問及地名的言語提問,他進行著無意義的重復,似乎完全聽不懂。
霸凌:主犯曾串通栽贓受害人先持刀威脅
“我經常失眠睡不著,有時候睡著醒來,看到躺在床上的兒子,以為自己是在做夢。”謝燕飛對澎湃新聞說。她和丈夫都是某國有企業的職工,尹嘉恒屬於典型的“廠礦子弟”,從小到大,“生活壹直很單純”。

尹嘉恒出事前畫的素描

尹嘉恒出事前的作文、隨筆

尹嘉恒出事前的作文、隨筆
出事前,尹嘉恒喜歡畫畫、聽音樂、唱英文歌。他1米8的個子,陽光、懂事。作文幾次獲得老師的圈點。在謝燕飛至今保留的幾篇作文裡,其中壹篇,尹嘉恒寫道,“我從小生活在這個雙陽廠裡……這是個處在農村與城市之間的地方,是個小地方。”文中尹嘉恒提到了自己的夢想,“希望能有壹份穩定且高薪的工作,直幹到退休,然後帶著家人,回到這種遠離城市的地方,富足地生活著。”
這個家庭所有的美好和期望,都在出事那天戛然而止。
檢方對參與圍毆的7名年滿14周歲的學生,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主犯陳某供述,他和尹嘉恒是校友,平時沒有什麼往來。事發當天,他聽說尹嘉恒罵他,看到尹進校了,他和籃球場上的同學說了,拾幾個人就跟著過去了。在教學樓壹樓至贰樓的樓道間追到尹,他用手搭在尹的肩膀叫他壹起上樓,說要問他點事情,尹將其手推開。這時,後面的何某從後面拍了尹的後腦勺兩叁下,他們跟著尹到壹班的教室。尹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鄧某等9人就站在其周圍,陳某坐在尹對面的位置上,左邊還站著兩人。陳某坐下就問尹罵他的事,尹說沒有這回事。隨後陳某用右手扇了尹兩耳光,接著左手握拳打到尹的右眼角部位,將其眼鏡打掉。站在旁邊的人看到其動手也跟著動手了……“尹嘉恒整個過程都沒有還手。”陳某說。
判決書還披露,陳某在案發第贰天,曾試圖串供栽贓。他對王某等5人說,“如果我們去公安局錄口供,就說是尹嘉恒先拿刀出來威脅我們,然後我們才動手打他的。”
刑事判決書還認定,“本案系陳某聽信同學的傳言而引發事端,被害人尹嘉恒並無過錯,其認不認可罵過陳,並不能成為陳毆打其的理由。陳在情節上避重就輕,不能體現很好的認罪態度。”
雙陽中學政教處證實,陳某在學校學習態度不積極,曾受到紀律處分。而其他另外6位同學則表現壹般或良好,未受過紀律處分。
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法院最後認定,“陳某在與同學產生矛盾後,不能采取正確的方式進行處理,而被告人王某等6人出於講義氣、追求刺激,伙同陳某壹同找被害人‘對質’……”壹審法院對主犯陳某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肆個月,王某、鄧某判處叁年至肆年不等實刑,其余4人均被判處緩刑。
2018年的民事索賠案中,尹小平夫婦發現,除主犯外,被告學生都已經獲得自由。現在,夫妻倆最怕出門,他們不願看到同齡孩子,尤其是不願在廠區看到那些穿著工裝、已經參加工作的孩子。“本來我的孩子應該像他們壹樣,但現在他還躺在床上,而且要壹輩子在床上躺著。”夫妻倆哽咽了。
出事後,孩子的床被搬到客廳,以便於護理。夫妻倆還把孩子的畫作裱好掛在客廳。盡管這是個沒有希望和未來的孩子,但他仍然是贰人生活的中心,是他們最大的寄托。贰人壹直沒有第贰個孩子,“這些年的全部心思和精力都在這個孩子身上,根本不具備條件。”謝燕飛說。

父親尹小平每天需要戴護腰才能抱動兒子
“我們需要像對壹個嬰兒壹樣伺候他,每天伍點就要起床給他准備食物,打成流質,壹點點喂,每天都要給他擦洗、翻身。但又沒辦法真正把他當嬰兒,因為他是個1.8米的大個子。”謝燕飛說,單位給了他們兩口子最大的支持,讓她有更多時間照顧孩子,但她壹個人的力量不足以完成護理,必須依靠尹小平。而如今,尹小平已經年過伍拾,滿頭白發,柒年來對兒子的護理已累壞了腰,每次都需要綁著護腰才能完成對孩子的翻身挪動。

尹嘉恒現在處於“半植物人狀態”
起訴:索賠800余萬元,學校辯稱不應擔責
延續孩子的生命,巨額醫療費是擺在面前最大的難題。
最艱難的時刻,是事發壹年多時。上述貴州都市報的報道提到,本來夫妻倆每月所得收入僅5000元左右,為了照顧兒子,謝燕飛又向單位請了長假,只有丈夫繼續工作。醫院每天的醫療費高達壹千多元,而打人孩子的家庭當時僅拿出了4萬多元賠償,學校也只拿了60多萬元。
“學校壹直否認自己的責任,我們去學校要錢,都是以‘借’的名義。即便如此仍然很難,孩子年邁的外公外婆都去找過學校。”謝燕飛說。在家屬的堅持和醫院的救治下,尹嘉恒住院的第贰年身體有所好轉,恢復了部分意識,身上也長了點肉。但到第叁年,“學校停止支付醫藥費了,我們只得帶著孩子回家。”
回家之後,孩子又多次去醫院,並多次收到病危通知。為了保住孩子,“我們自費購買了贰拾多萬元的進口藥,這些藥是沒法報銷的,民事索賠中法院也不認可,但這些藥改善了他的營養,能使他身體稍微好點。”謝燕飛說。
如今,澎湃新聞記者看到,尹嘉恒明顯比2015年報道中的情況好些,臉胖起來了,腿上也有些松弛的肉。不過,由於常年癱瘓,他的抵抗力、免疫力很差,身體各種並發症都出來了。
去年5月的壹天,謝燕飛感覺孩子精神狀態不太好,習慣性摸壹下額頭,發現快40攝氏度了。她說,家人想盡辦法將孩子送到醫院,發現是腎結石、積水導致的發燒。同時,血壓和血氧飽和度不斷往下掉,孩子馬上被送進了ICU病房,並下了病危通知。醫生從他膀胱內取出幾個接近雞蛋大的結石,但不敢再進壹步做腎結石手術。“因為他不是個普通病人,胸部以下沒有感知,搶救了叁天,病情才穩定下來。”謝燕飛說。
2018年4月23日,在法律援助律師楊雲雷的幫助下,尹嘉恒及其父母起訴了涉事的名同學和他們的父母、學校,要求被告賠償其各項損失600萬余元。中國庭審公開網的開庭錄像顯示,在庭審中,原告將賠償總金額增加為831萬余元。
由於各種原因,該民事案件經過多次開庭,持續了叁年多。“在法庭上,壹些被告就認為,他們的孩子已經坐牢了,不可能再賠錢了。”楊雲蕾對澎湃新聞說,“當時尹嘉恒父母的情緒壹下子就崩潰了,庭都沒辦法開下去。”

事發的雙陽中學 安順經濟開發區雙陽中學官方微信 圖
“民事賠償經過了幾次審理,雙陽中學壹直否認學校的責任。”謝燕飛認為,尹嘉恒受傷後,繼續趴在學校課桌上上課,多次嘔吐和幹嘔,上課老師沒有過問,也沒有送至醫院,延誤了最佳治療時間。直至放學後,才由同學扶至醫院。學校在教學區內未對學生進行有效管理,未盡到及時救助義務,對本起事故的發生存在重大過錯。
判決書顯示,雙陽中學認為,學校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學校履行的是教育、管理而不是監護職責,並且對本案的發生沒有過錯,其學校屬於非寄宿制中學,本案案發時間為中午13時30分,不屬於學校監管時間和監管范圍,本案系突發事件,學校無法提前預知和發現等等。
“庭審中,有被告學生當即舉證說,他們是畢業班,學校要求學生下午1點半必須到校。”尹嘉恒的小姨謝女士對澎湃新聞說,這個證據對法院後來的認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父母的憂慮:我們老了,孩子怎麼辦?
壹審法院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法院認為:原告尹嘉恒訴請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經計算應為307萬余元。
法院認為,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本案系陳某等9名被告人共同對尹嘉恒實施傷害行為,最終造成尹嘉恒重傷壹級、傷殘壹級的損害後果,侵權行為人均應承擔賠償責任,其中,被告陳某率先對尹嘉恒進行毆打,並用腳踹其頭部右側至其左側撞到課桌角受傷,該侵權行為是造成尹嘉恒受傷的主要原因,陳某應當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其余8人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被告陳某等人在侵權行為發生時不滿18周歲,也未提交現已具備經濟能力的證據,故應由他們的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同時認為,雙陽中學在學生發生校內斗毆事件時未及時發現、制止,事後未對出現異常反應的學生及時送醫,對損害後果的擴大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認定雙陽中學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存在過錯,理應承擔相應的直接賠償責任。
結合本案實際,壹審法院酌定被告陳某的監護人承擔33%的賠償責任,即101萬余元;被告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雙陽中學承擔30%的賠償責任即92萬余元;其余8名被告的監護人按3%-8%不等的比例進行賠償。最終,法院判各被告總計賠298萬余元。
壹審判決後,被告趙某某及其父母、雙陽中學提起上訴。2021年11月2日,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2年2月26日,尹嘉恒的家人告訴澎湃新聞,判決生效後,多名被告學生家長未履行生效判決,目前楊雲蕾律師已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法院也采取了查封凍結賬戶、召開執行協調會議等措施,幫其落實賠償款。
從案發至今,楊雲蕾作為法援律師跟進近八年,在她看來,校園霸凌問題不應該再被忽視。“因為孩子對法律的無知,他們不知道他們作為施暴者,會給受害者以及他們的家長帶來多麼慘重的後果。本案中學校和被告家長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希望這個法律後果讓他們認識到,每個個體和單位都有防范校園霸凌的義務。”

家屬給法院送錦旗,右壹為對該案無償法律援助的楊雲蕾律師 。
謝燕飛告訴澎湃新聞,這八年來她很感謝法院、律師、單位等各界人士對她家的關愛,但他們仍無法從這場校園霸凌案的深淵中走出來。
謝燕飛說,2018年,安順經開區民政局為尹嘉恒辦理了殘疾證,每月他可獲得50元的補助。去年夫妻給兒子申請低保,被告知不符合條件。他們想給兒子申請免費的康復訓練,結果年齡超了。“他現在是已經年滿18歲的成年人,不但不能孝敬父母,還需要父母照顧。我們不知道還能熬多久,我們(夫妻)中如果有壹個有什麼閃失,或者我們年老體衰了,這個孩子誰照顧他?”謝燕飛充滿著憂慮,“去年孩子病危,壹個月往返進出醫院肆伍次。他去重症監護室搶救,醫保不能報的,都是我們自己承擔。他現在的身體狀況,醫藥費會越來越高。”

出事之前的尹嘉恒壹家
面對妻子的哭訴,尹小平沉默不語。事發至今,承受的苦難,這家人鮮少對外說出。“我們不想賣慘,博取同情,也不想占用太多社會資源來付醫療費。自從我孩子出事後,學校安保有了,校園意外保險也買了,校園霸凌也有人重視了。但我的孩子呢,如果他做錯了,我們心裡還好受壹點,希望有人能關心下孩子接下來的正常生活保障。”謝燕飛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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