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2-04-25 | 来源: 封面深镜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4月25日,梁明在忙着找工作,“哪怕当保安都行。”背负巨额债务的他,4年前还是黑龙江黑河市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接着数千万元的项目。
2018年,梁明是黑河市宣判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的主犯,团伙成员13人,其中6人是梁明的亲属。涉及非法拘禁罪等6项罪名,梁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包括他儿子梁成龙在内,另12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此后,梁明等人不服判决持续上诉,经历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重审二审,申诉后异地再审。2022年1月26日,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重审,梁明等13人不认定为恶势力,均获判无罪。
从判刑20年到改判无罪,该起案件大逆转,引发外界关注。2022年4月2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该案的多位被告处获悉,已申请国家赔偿的11名被告收到了黑河中院寄来的受理通知书。梁明、梁柱兄弟两人因疫情受困外地尚未申请。
该案在异地重审前后,参与该案调查的时任黑河市公安局局长邓福才被双开,时任河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邱晓林被免职,时任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局长楚乃龙被免职。4月25日,黑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该案经改判无罪后,检察院对部分案情还在调查,暂未明确认定该案为错案。
该案庭审现场
讨要工程款 13人涉黑被抓
梁明没有想到,自己去讨要工程款,最后被控成了黑恶势力,并被抓失去自由1264天。
1972年,梁明出生在黑龙江省拜泉县,家中排行老六。15岁时,父亲去世,他17岁开始去工地干力工,25岁开始包一些小活,“我体格好,力气大,逐渐掌握这里面的技术窍门,慢慢有了一些人脉。”
2011年,梁明离开拜泉县,进军离家300公里之外的黑河。2014年,他在黑河成立了自己的建筑公司,一家人也搬到黑河居住。随后,梁明接到了这么多年来最大的项目:承建黑河市北国明珠旧改项目工程(原名“幸福大市场棚户区改造工程”)。
梁明的合作方为鸿鑫公司,工程的总价被认定为7186.5237万元。梁明向鸿鑫公司交纳了100万元保证金,约定开工后一次性返还。
然而,在梁明在同鸿鑫公司的后续合作中,产生多笔借款,因鸿鑫公司多次未按期足额兑付欠款和工程款,双方多次出现争执。2016年12月25日,梁明带领被告人曲东洋到鸿鑫公司金双办公室索要工程款,随后,梁成龙与工程分包商被告人辛洪波、王力平、刘百成、车爱勇、宋超刚等人相继到鸿鑫公司索要工程款。双方在办公室内发生冲突。2016年至2017年,梁明多次通过与鸿鑫公司签订合同、借据确认债权。至2017年11月15日,鸿鑫公司仍欠梁明工程款1141.8773万元,并有借款未足额还清。
“2016年12月25日去要钱,是因为工程封顶了,要给工人发工资。钱没要到,最后我是通过借钱才让大家回家过年。”梁明说,2016年底的讨要工程款、2017年初接受用188个车库抵偿1500万工程款、委托弟妹席志丽起诉鸿鑫公司追偿欠款、堆积在北国明珠二期场地的建材和设备在被搬迁过程中发生冲突,这几件事最终被指控为恶势力团伙“针对鸿鑫公司实施的多起犯罪”行为。
2018年5月7日,梁明、梁成龙、曲东洋、刘百成、车爱勇在黑河市爱辉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5月8日,辛洪波、王力平被抓;同年6月1日、7月18日,宋超刚、梁淑玲、梁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年7月19日、7月20日,魏欣、张伟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同年8月15日,席志丽被抓。-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