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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4-27 | 来源: 加西网 | 有16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置业须知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住共管物业的房主们,除了基本的生活之外,还需要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否则一个小问题可能就会让业主吃罚单、甚至闹上法庭。
近日,BC 省民事法庭(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简称 CRT)判决大温一座公寓楼的女业主败诉,并且必须支付罚金 $50 加元。
虽然罚款不算多,但这件事情的过程却更像一起侦探断案。
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记录,物业公司曾在 2021 年 4 月向业主 CB 致信并发去罚单,称 CB 女士在扔垃圾的时候没有按照分类执行,错误的将几张纸扔进了标记为只能扔玻璃制品的垃圾箱中。
物业管理员将这些纸质文件拍照、并在物业中留存。
CB 女士认为,物业公司对她的罚款是不公平的,因为她并没有乱认纸质垃圾,而物业建筑内也没有目击证人看到她或是她的家人向玻璃垃圾中乱扔纸质垃圾;而物业也没有这样的监控录像证明这件事情是她所做的。
不过物业公司拿出了更有力的证据,就是这些纸质文件上写着 CB 女士和她女儿的名字,因此断定这就是她乱扔垃圾的结果。
CB 女士表示,该物业的垃圾箱位于地下停车场、且没有上锁,很多访客、工人、以及其他非业主都可以前往垃圾箱处,难免会出现其他人将垃圾乱放的情况。这种乱扔垃圾的行为并非她本人所做。
尽管 CB 女士坚称,垃圾不是她扔错地方的。但最终 CRT 判决认为,由于文件上的名字证实这几张纸就是 CB 女士的,因此这还是 CB 女士的责任,而且垃圾箱的外侧明显标记着“仅限玻璃(Glass only)”
事实上,这并非大温第一起类似案例。前不久本拿比公寓的一位华裔也因“扔垃圾”问题被物业处以罚款,尽管上诉到 CRT 民事法庭,但法官也同样站在的物业一方。
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则更富戏剧性,还有不少推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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