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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4-27 | 来源: 加西网 | 有16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置业须知 | 字体: 小 中 大
X 先生居住在 Metrotown 的 37 层高的公寓塔楼。物业管理员称,很多人错过垃圾回收时间后,就会偷偷把垃圾扔在花园等隐秘的景观区域。

当物业在景观维护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包垃圾,没有按规定扔在指定的地方。便对这包新鲜的垃圾展开“侦查”
负责景观维护的物业负责人 BS 从这包垃圾中发现了银行的信函,虽然文件已经被撕成了碎片,但 BS 还是本着“找到真相”的目的将这包垃圾中的碎纸片一片一片的拼凑出来,并粘贴起来,从中找到了关键信息。
这是一份来自 TD 银行的信函,BS 从中拼凑出收件人的地址为尾号“01”的房间,垃圾扔落的区域上方正是华裔 X 先生所居住的 901 号公寓,因此 BS 指定认为 X 先生正是这包垃圾的主人。
X 先生对此表示不服,要求物业召开听证会,不过物业听证会的结论仍然是 X 先生从阳台违规扔下来一包生活垃圾。并对 X 先生处以 200 加元的罚款。
X 先生认为 BS 作为物业管理人员,有权进入信件收发室、并有机会窃取私人信函,在遇到乱扔垃圾事件后,栽赃给 X 先生。
而且,根据加拿大《隐私法》,银行私人信函不得作为案件证据。于是 X 先生将物业起诉到民事法庭 CRT。
但 CRT 驳回了 X 先生的观点,他认为 BS 在发现垃圾后寻找证据的手段是正常且合法的。
如果物业多增加几个监控摄像头,是不是就可以减少一些这类矛盾纠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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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snews.com/highlights/bc-strata-owner-orde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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